泪液点眼液0.15%(透明质酸钠)(一次性)
透明质酸钠 1.5mg
滴眼液 · 处方药
大和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4684 · 申报 2020.06.26
该产品已于2025.06.26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改善内源性(如干燥综合征)和外源性(如术后)角结膜上皮损伤
本药用于改善因内源性疾病如干燥综合征、皮肤黏膜炎综合征或因手术后、药物使用、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源性原因引起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一次1滴,日滴5~6次。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该药物不得用于对特定成分或蛋白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眼睑瘙痒、眼刺激、结膜炎、充血、角膜异常、异物感、眼屎、眼痛等症状。 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接受适当治疗。 此外,可能会出现眼睑炎或皮肤炎,因此如有此类症状应停止使用并需要治疗。 如果与其他眼药水一起使用,副作用可能会增加,因此使用其他点眼液时应间隔约30分钟使用本药。 本药仅限于直接滴入眼睛使用,注意容器尖端不得接触眼睑或睫毛。 一次性产品在使用前应丢弃前1~2滴,开封后的剩余药液不得重复使用,应立即丢弃。 不得共用,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避免阳光直射,存放在阴凉处,不能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以保持药物质量。
眼睑瘙痒、眼刺激、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屎、眼痛、眼睑炎、眼睑皮肤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储存在不透气的密封容器中,安全存放于室温1度至30度之间。 因此,在使用药物之前,最好避免阳光直射并放置在阴凉处。
无色或微黄色的透明液体,装在无色透明的塑料容器中
60管/箱[0.45毫升/管 x 60管]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1.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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