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洛斯滴眼液0.18%(透明质酸钠)(一次性)
透明质酸钠 1.8mg
滴眼液 · 处方药
株式会社休必思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0944 · 申报 2020.02.13 · 医保编码 628801681
改善角结膜上皮损伤(内因性·外因性疾病)
本药用于因干燥综合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病,以及手术后、药物副作用、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所导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每次1滴,每日5∼6次滴入。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本药对于对某些蛋白质成分过敏的人应禁用。 可能出现眼痒、刺激感、充血、结膜炎、异物感等症状,如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此外,可能引起眼睑或皮肤的炎症,如发生这些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接受适当治疗。 与其他眼药水同时使用时可能会出现更多异常反应,因此使用其他滴眼剂时应至少间隔30分钟。 本药仅供眼部使用,注意不要让容器的末端接触到眼睛或睫毛。 一次性产品在使用前应丢弃前1~2滴,开封后不得保留剩余药物,应立即丢弃。 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存放在阴凉处。 另外,药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可能会导致误用或质量下降,因此将其保存在原来的容器中是安全的。
眼睑瘙痒(眼睑瘙痒)、眼刺激感、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屎、眼球痛、眼睑炎、眼睑皮肤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度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合适的存放温度为1至25度之间的阴凉处。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力和安全性。
透明塑料容器中装有无色透明液体的滴眼剂
管装 - 0.35毫升/管 [(60管)]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1.8mg
滴眼液 · 处方药
株式会社休必思制药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国制药(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优永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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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制药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注射剂 ·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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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新风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李延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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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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