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特利斯口服液(苹果酸瓜氨酸)
苹果酸瓜氨酸 1000m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海弗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6490 · 申报 2019.09.17
该产品已于2024.03.28变为撤回许可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功能性无力症的辅助治疗
本药用于功能性无力症,即身体部分肌肉的虚弱状态下的辅助治疗。帮助肌肉的功能恢复,支持症状的缓解,改善患者的日常生活。
成人:苹果酸瓜氨酸盐每次1g,每日3次服用。 但不得连续服用超过4周。
儿童(6岁及以上):按苹果酸瓜氨酸计,每次1g,每日2次。
本药不适用于6岁以下儿童。\n\n怀孕女性由于本药的安全性尚不确定,建议避免使用。\n\n哺乳期女性也不宜使用本药。\n\n如果使用本药一个月后症状仍未改善,必须咨询医生或药师。\n\n必须按照规定的用法和用量服用。\n\n给儿童用药时,监护人必须直接指导和监督。\n\n在服用初期,可能会偶尔出现胃肠不适,需注意。\n\n本药应保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安全地方。\n\n此外,如果将药物从原容器中取出并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可能会导致误用或药物质量下降,因此应始终放入原容器中并密闭保存。
轻度胃肠道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止空气和潮湿影响,最好在温度1度到30度的室温下保存。\n这样保存可以安全有效地保持药物的效力。
装在铝箔袋中的无色至浅黄色的橙子香味液体
36包/箱[20mL/包]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苹果酸瓜氨酸 1000m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海弗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太极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庆南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0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株)Nexpharm Korea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光东制药有限公司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大元制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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