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迪卡唑片150毫克(氟康唑)

迪卡唑片1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氟康唑›1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 Nexpharm Korea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药片
包装
3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3405 · 批准 2019.05.24 · 医保编码 6625042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本品通常首日一次给予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本品通常首日一次给予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予200 mg,长期持续给药。 5.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不全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予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天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仍会残留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本品通常每日1次给予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疗程为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给药6周。 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疗程为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单次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株) Nexpharm Korea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预防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克鲁兹氏酵母菌脑膜炎、克鲁兹氏酵母菌病、中性粒细胞减少、真菌感染、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各种真菌感染的治疗。对包括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念珠菌感染效果显著。此外,还用于严重真菌感染的治疗,如全身性念珠菌病。适用于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克鲁兹氏酵母菌治疗及艾滋病患者的复发防治。还可帮助免疫减弱患者由于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等引起的真菌感染的预防。除此之外,还用于手足癣、体癣等皮肤真菌感染的治疗。总体而言,本药有效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感染。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片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本品通常首日一次给予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3.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本品通常首日一次给予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4.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予200 mg,长期持续给药。 5.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不全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予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予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天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6.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仍会残留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本品通常每日1次给予50 mg或每周1次给予150 mg,疗程为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给药6周。 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50 mg,疗程为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单次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注意事项

该药不适用于某些患者。如对本药或其他类似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孕妇及孕期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不得使用。此外,与某些药物共同使用可能会导致严重副作用,因此正在服用特定药物(例如:特非那定、西沙比利、阿斯特米唑、红霉素等)的患者也不得使用该药。本药含有乳糖,对乳糖不耐受或相关遗传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在使用该药时,也有一些需要谨慎的患者。例如,有药物过敏史或肾功能、肝功能存在问题的患者,以及有心脏病或心律失常风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该药。此外,本药抑制多种在肝脏代谢的酶,因此可能与其他药物产生相互作用, 需仔细观察联合用药。 在服用该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各种不良反应。已报告头痛、头晕、消化不良、皮疹、肝功能异常等,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的血液异常或心律不齐、严重皮肤反应。因此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专业人员。 本药可能影响肝脏和肾脏功能,建议在用药前及用药过程中进行血液检查和肝肾功能检查。此外,有心脏相关疾病或电解质异常的患者应通过心电图检查确认QT间期延长情况并予以注意。 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疗专业人员,部分药物可能禁忌合并使用或需要调整剂量。 孕期或计划怀孕的女性不得使用本药,使用期间及使用后务必有效避孕。哺乳期女性也不宜服用本药。 对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除非特殊情况不应投用。 本药有时可能引起头晕或癫痫,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特别注意。 如果过量服用本药,可能会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过量服用时,支持治疗和根据需要进行洗胃、血液透析等可能有帮助。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细胞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8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发作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头晕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增高
  • AST增高
  •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增高
  • 肝毒性
  • 肝功能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出汗增加
  • 药物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泛发性脓疱症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 肌肉痛
  • 疲劳
  • 倦怠
  • 无力
  • 发热
  • 肾上腺功能不全
  • 幻觉
  • 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储存在密闭容器中,以保护免受空气和湿气的影响。建议保存温度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以确保药效的安全保持。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药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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