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宪艾司西酞普兰片2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25.54mg
片剂 · 处方药
中汉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2903 · 批准 2019.05.07
该产品已于2024.05.07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强迫障碍
本药用于治疗重度抑郁症和恐慌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障碍等多种与焦虑和抑郁相关的精神疾病。
尚未确立超过20mg/日剂量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性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若拟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服用1周后增加至10mg/日。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本品长期给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5mg/日或增至最大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患者的长期治疗已研究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获益。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而明确定义的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进行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给药1周后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 对接受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开展了长期给药试验,给予20mg/日,持续至少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获益。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最大20mg/日。 对接受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开展了长期给药试验,给予10mg或20mg/日,持续至少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恢复,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获益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 (CLCR < 30㎖/min) 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起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为治疗精神疾病而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转换用药 停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要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治疗更紧急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且剂量≤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意识到,在这些用法下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本药为治疗包括重度抑郁症在内的精神疾病所用的抗抑郁剂。 本药在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中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风险,故使用时需谨慎观察。 尤其建议不在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以至于未确立安全性和效果。 本药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可能存在风险,故正在服用MAO抑制剂或彼莫齐特等药物的患者不应使用。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须谨慎使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扩张瞳孔,提高眼压。 在用药的第1-2周内可能出现焦虑、失眠、眩晕、恶心等多种副作用,但大多数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 本药可能延长与心律有关的QT间期,心脏病患者在服药前可能需要进行心电图检查。 此外,本药可能降低血液中的钠浓度,故高龄者或肾功能较弱的患者需特别注意。 本药如突然停用,可能出现眩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故应根据医生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可能会对胎儿或新生儿产生影响,必须谨慎判断。 本药不应与酒精同服,并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 过量服用本药可能导致中枢神经系统、胃肠道、心血管问题,故应遵守规定剂量。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避免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在药物使用期间,如出现精神状态变化、自杀想法、攻击性等异常行为,需立即咨询医生。
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反应,不适当抗利尿激素分泌,高泌乳素血症,食欲减少,食欲增加,体重增加,体重减少,低钠血症,食欲不振,焦虑,烦躁,异常梦境,性欲减少,性冷淡,磨牙,紧张,神经过敏,惊恐发作,混乱状态,攻击,离人症,幻觉,躁狂,自杀念头,自杀行为,失眠,嗜睡,头晕,知觉异常,颤抖,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晕厥,血清素综合症,运动障碍,运动失调,抽搐,精神运动性焦虑,散瞳,视力障碍,耳鸣,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QT延长,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鼻窦炎,打哈欠,鼻出血,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渴,胃肠道出血,肝炎,肝功能检查异常,出汗增加,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斑点出血,血管性水肿,关节痛,肌肉痛,横纹肌溶解症,尿潴留,射精障碍,阳痿,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乳汁外溢,产后出血,持续勃起症,疲劳,发热,水肿,头痛,口干症,腹痛,消化不良,肠炎,感觉异常,咳嗽,哮喘,呼吸困难,骨折,心悸,高血压,麻痹,锥体外系障碍,偏头痛,幻觉,性功能障碍,口干,震颤,恶心,腹泻,心悸,情绪不安,过敏,视力障碍,失眠,攻击性反应,食欲不振,幻视,镇静,频尿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对光敏感,需保存在不透光的特殊容器中。此外,药物应存放在不太热或不太冷的常温下,建议温度在1到30度之间。
白色椭圆形涂膜糖衣片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25.54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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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汉制药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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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鲁德贝克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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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隆德贝克(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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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仁恩(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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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品(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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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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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制药株式会社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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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钟根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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