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艾司西酞普兰片2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25.54mg
片剂 · 处方药
三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1928 · 批准 2019.03.29
该产品已于2024.03.29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及强迫症
本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障碍、恐慌障碍(包括伴随或不伴随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等精神病疾病。
对于超过20mg/日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餐影响。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最高20mg/日。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需要2-4周才能显现抗抑郁药的疗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5mg/日,连续服用1周后增加至10mg/日。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最高20mg/日。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对于惊恐障碍,尚未系统研究本品长期(超过10周)给药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生应定期对每位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5mg/日,或增加至最高20mg/日。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治疗效果,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给药1周后,可增加至最高20mg/日。 对在12周开放给药后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给予20mg/日,至少治疗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进行长期治疗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最高20mg/日。 对在16周开放给药后有治疗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给予10mg或20mg/日,至少治疗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前2周以5mg/日作为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增加至10mg/日。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中与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如需开始使用MAO抑制剂治疗精神疾病,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间隔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或需要治疗更紧急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如果没有可替代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4小时,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注意此类用药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本药为治疗主要抑郁症等精神病疾病的抗抑郁药。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尤其是18至24岁之间的年轻患者需要严格观察。 本药不应与某些药物共同使用,尤其是与MAO抑制剂或帕罗西汀等药物联合时,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副作用。 此外,可能会出现QT间期延长的心脏相关副作用,患有心脏疾病或QT间期延长的患者需谨慎。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需谨慎使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会扩张瞳孔,提高眼压。 在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焦虑、失眠、头晕、恶心、头痛等副作用,随着时间推移,症状通常会缓解。 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抑郁症状的加重或自杀思想、攻击性等异常行为变化,家属或监护人也应细心照看患者。 突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指示逐渐减量。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在服用本药前应咨询医生,特别是妊娠晚期,可能对新生儿产生副作用,因此需谨慎。 老年人起始剂量应低于普通成人,并应谨慎调整剂量。 服用本药时,应避免与酒精共同服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谨慎。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胃肠道不适、心律失常等,因此应立即就医。 最后,本药对儿童和青少年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不建议使用。
血小板减少症,过敏反应,不适当的抗利尿激素分泌,高催乳素血症,食欲减退,食欲增加,体重增加,体重减轻,低钠血症,食欲不振,焦虑,不安,异常梦境,性欲减退,性欲缺失,磨牙症,烦躁,神经质,恐慌发作,意识混乱,攻击,身份解离,幻觉,躁狂,自杀念头,自杀行为,失眠,嗜睡,头晕,知觉异常,颤抖,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晕厥,血清素综合症,运动异常症,运动障碍,痉挛,精神运动性焦虑,坐立不安,瞳孔扩大,视力障碍,耳鸣,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QT间期延长,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鼻窦炎,打哈欠,鼻出血,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渴,消化道出血,肝炎,肝功能检查异常,出汗增多,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斑丘疹,血管性水肿,关节痛,肌肉痛,横纹肌溶解,尿潴留,射精障碍,勃起功能障碍,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乳汁漏出,产后出血,持续勃起症,疲劳,发热,水肿,头痛,口干,腹痛,消化不良,肠炎,感觉异常,咳嗽,哮喘,呼吸困难,骨折,心悸,高血压,麻痹,锥体外障碍,偏头痛,胸痛,震颤,口干,尿频,镇静,口渴,情绪不安,过敏性,视力障碍,头晕,睡眠障碍,焦虑,不安,颤抖,混乱,出汗,腹泻,心悸,自杀倾向,自杀冲动,敌意,失眠,兴奋,敌对感,攻击性,冲动性,坐立不安,轻躁症,躁狂,戒断症状,头晕,睡眠障碍,焦虑,恶心,呕吐,颤抖,混乱,出汗,头痛,腹泻,心悸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此外,存放时应保持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瓶, 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25.54mg
片剂 · 处方药
三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片剂 · 处方药
韩国鲁德贝克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韩国隆德贝克(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HK 仁恩(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东亚药品(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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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制药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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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制药株式会社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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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钟根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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