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波利斯0.15%眼滴液(透明质酸钠)(一次性使用)
透明质酸钠 1.5mg
滴眼液 · 处方药
(株)休恩斯医药科技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6717 · 申报 2016.11.23 · 医保编码 670401891
改善结膜上皮损伤(内源性,外源性)
本药用于治疗由内源性疾病引起的结膜上皮损伤,如干燥综合症、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干眼综合症,以及由外源性原因引起的结膜上皮损伤,例如术后、药物导致的外伤和隐形眼镜佩戴等。
每次1滴,日滴5~6次。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本药为透明质酸钠成分的眼滴液,用于给眼睛提供水分和保护。 此药不应用于对蛋白质类药物过敏或曾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反应的患者。 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眼睑瘙痒、眼部刺激、结膜炎、充血、角膜损伤等症状,若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眼屎或眼痛、眼睑炎、眼睑皮炎等过敏反应,需注意。 若与其他眼滴剂同时使用,可能导致不良反应更频繁出现,因此使用其他眼滴剂时应间隔至少30分钟。 本药仅用于直接滴入眼睛,注意药液容器的尖端不要接触眼睛或睫毛,以免污染药液。 一次性产品首次使用时需丢弃1~2滴,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剩余药液应丢弃。 避免共享使用,以免导致污染。 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光存放在阴凉处。 此外,为了保持药品质量,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眼睑瘙痒(眼睑瘙痒)、眼部刺激、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屎、眼球疼痛、眼睑炎、眼睑皮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储存在密闭的容器中,以防暴露在空气中,最佳存放温度为1度至30度的室温。这样存放有助于保持药品的效果和安全性。
无色至微黄色的透明液体,装在无色透明的塑料容器中
0.45毫升/管 [ⅹ6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1.5mg
滴眼液 · 处方药
(株)休恩斯医药科技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国制药(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优永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mg
滴眼液 · 处方药
三日制药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阿尔康(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新风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李延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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