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纽卡维洛片12.5毫克(卡维地洛)

纽卡维洛片12.5毫克(卡维地洛)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卡维地洛›12.5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安国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观
棕红色圆形片剂
包装
100片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3872 · 批准 2016.06.24 · 医保编码 0536002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的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服用对象
成人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止服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日口服卡维地洛12.5 mg,每日1次;之后口服25 mg,每日1次。 (2) 通常口服25 mg,每日1次,疗程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给予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给药2周后疗效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日口服本品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疗程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及通常使用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应保持稳定。此外,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 mg,每日2次,疗程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之后增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再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最低有效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降低直立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成分

生产厂家
安国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的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心血管疾病。特别是与利尿剂、地高辛制剂、ACE抑制剂和其他血管扩张剂一起用作辅助治疗。此类疾病的症状得到缓解,并有助于改善心脏功能。用于促进心血管健康并防止症状恶化。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未经医生指示,不得增加剂量或停止服药。 1. 原发性高血压 1) 成人 (1) 前2日口服卡维地洛12.5 mg,每日1次;之后口服25 mg,每日1次。 (2) 通常口服25 mg,每日1次,疗程2周。如需增加剂量,可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每次最大剂量为25 mg,每日最大剂量为50 mg。 2) 老年患者 部分老年患者每日1次给予12.5 mg即可获得充分疗效。但给药2周后疗效不足时,可增加剂量。 2.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1) 前2日口服本品每次12.5 mg,每日2次;之后口服每次25 mg,每日2次。 2) 通常每次25 mg,每日2次,疗程2周。如需增加剂量(老年患者除外),可增至每次50 mg,每日2次。 3. 充血性心力衰竭 开始本品治疗前,患者正在接受的标准治疗方案(ACE抑制剂、利尿剂及通常使用洋地黄制剂的慢性心力衰竭常规治疗)应保持稳定。此外,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尽量减少体液潴留。 1) 通常初始治疗时,口服本品每次3.125 mg,每日2次,疗程2周。患者耐受良好时,增至每次6.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之后增至每次12.5 mg,每日2次,给药2周;再增至每次25 mg,每日2次。 2) 每个剂量至少服用2周后再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患者可耐受的剂量。 3) 最低有效剂量为每次6.25 mg,每日2次;最大剂量为体重85 kg以下患者每次25 mg、每日2次,体重超过85 kg患者每次50 mg、每日2次。 4) 为调节吸收速度,建议早、晚随餐服用。随餐服用可减慢吸收速度,降低直立性低血压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者、心脏功能极弱或处于衰竭状态者、心率过慢或心电传导有问题者、严重肺部疾病或哮喘患者、患有糖尿病的代谢问题者、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等,不应服用本药。 此外,糖尿病患者、对过敏反应敏感者、肾脏或肝功能不全者、高龄者、血压降低者及患有某些心脏疾病者使用本药时应更加小心。本药可能影响心脏功能,因此在服药期间定期检查心脏状况,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联系医护人员。 服用本药可能会出现头晕、疲劳、头痛、心率减慢、血压降低、消化系统症状、皮疹等副作用。特别是可能出现严重的心动过缓或心力衰竭症状,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出现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或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医护人员。 本药与其他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应务必告知医护人员,特别是在与降压药、糖尿病药、抗抑郁药、钙通道阻滞剂、麻醉药、酒精等一起服用时要小心。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不得服用本药,且尚未确定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高龄患者由于肝功能下降可能导致药物浓度增高,因此应从低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情况。 在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血压降低、心率减慢、心脏功能恶化、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因此应立即联系医护人员并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在长期服用期间需要定期检查心脏功能、血压、脉搏等,且不得突然停止服用,应按照医师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此外,在服用过程中应注意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发生头晕或困倦的情况,存放时应避光,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副作用

头晕,头痛,疲劳,无力,幻觉,错乱,抑郁,睡眠障碍,噩梦,精神病,高度心动过缓,休克,完全房室传导阻滞,心力衰竭,心脏停搏,血压下降,意识丧失,脉搏减少,四肢寒冷,水肿,心脏停搏,肾功能恶化,肾衰竭,呼吸道阻力增加,恶心,腹泻,腹痛,呕吐,便秘,荨麻疹,瘙痒,扁平苔藓类似反应,大汗症,过敏性皮疹,血清氨基转移酶变化,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低血糖,甲状腺功能亢进掩盖,高血糖,体重增加,血中胆固醇增加,心动过缓,低血压,呼吸急促,心绞痛合并高血压,肝功能障碍,黄疸,四肢疼痛,泪液减少,感觉障碍,视觉障碍,眼睛刺激,口腔干燥,排尿障碍,性功能障碍,过敏反应,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血压下降,心率下降,心肌抑制,心脏停搏,心源性休克,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呕吐,意识障碍,全身性癫痫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光敏感,因此应储存在避光的容器中。此外,药物应储存在不太热或不太冷的室温,即1度到30度之间的温度下。这样储存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更长时间。

外观·包装

外观

棕红色圆形片剂

包装单位

100片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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