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氟科斯唑胶囊50毫克(氟康唑)

氟科斯唑胶囊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益寿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中充填着白色粉末
包装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7205 · 批准 2015.10.15 · 医保编码 65850180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和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抑制其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1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7-14日;根据医生判断可延长用药。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1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1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14-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患者可增加至本品1日1次,每次10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一次给予本品400 mg,自次日起1日1次给予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一次给予本品400 mg,自次日起1日1次给予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初始治疗后,本品1日1次给予200 mg,长期用药。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1日1次给予50-400 mg。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或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1日1次给予400 mg。对这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用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受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左右;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与年龄有关。长期用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存在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1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用药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用药6周。花斑癣:1日1次给予50 mg,连续用药2-4周。 老年人:肾功能正常时,通常使用成人剂量;肾功能受损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肾功能受损患者: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用剂量,自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
儿童剂量
儿童剂量通常按照以下基于成人剂量的标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 mg 。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是,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用药注意事项)。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用药2周。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用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用药至少2周。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自次日起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治疗疗程为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用药10-12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初始治疗后,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肾功能受损儿童应根据肾功能受损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受损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本品。

成分

生产厂家
益寿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和皮肤真菌病,治疗隐球菌病并抑制其复发,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部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病、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牙齿义齿引起的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尿路感染、全身性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隐球菌肺感染、隐球菌皮肤感染、隐球菌病、真菌感染风险、手指出甲病、脚趾甲真菌病、脚气、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对于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包括口腔、咽部、食道、肺等多部位的念珠菌感染以及皮肤和黏膜真菌感染有效。此外,它还用于治疗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感染,并用于预防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对于因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骨髓移植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亦可帮助预防真菌感染。可用于手足甲真菌病、脚气、体癣、股癣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以改善症状。此药广泛应用于复合真菌感染的治疗和预防。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1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7-14日;根据医生判断可延长用药。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1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1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用药14-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患者可增加至本品1日1次,每次10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一次给予本品400 mg,自次日起1日1次给予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一次给予本品400 mg,自次日起1日1次给予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初始治疗后,本品1日1次给予200 mg,长期用药。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1日1次给予50-400 mg。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或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1日1次给予400 mg。对这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甲癣:每周1次给予150 mg,持续用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受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左右;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与年龄有关。长期用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存在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1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用药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用药6周。花斑癣:1日1次给予50 mg,连续用药2-4周。 老年人:肾功能正常时,通常使用成人剂量;肾功能受损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肾功能受损患者: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用剂量,自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

儿童剂量

儿童剂量通常按照以下基于成人剂量的标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 mg 。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是,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用药注意事项)。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用药2周。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用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用药至少2周。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自次日起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加至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治疗疗程为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用药10-12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初始治疗后,1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肾功能受损儿童应根据肾功能受损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受损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本品。

注意事项

该药物不应在特定患者中使用。例如,有过对该药物或类似药物过敏,怀孕或哺乳的女性,以及正在服用特定药物的患者,应避免服用此药。 此外,肾脏或肝脏问题、心脏病或心律不齐风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该药。对药物过敏反应有过史的患者也需谨慎。 该药可能影响肝脏和肾功能,因此在治疗期间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肝肾功能检查非常重要。特别是在重症患者中,需注意可能存在肝损伤风险。 该药与多种药物可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生或药剂师,并可能需要调节剂量或监测。 怀孕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需要在服用此药期间及服用后的一段时间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在怀孕初期应特别避免服用。 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此药,因为该药会分泌入母乳。 对于6个月以下的婴儿,安全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必要时谨慎使用。 服用该药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癫痫,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谨慎。 若发生过量,可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需立即就医,必要时可进行血液透析等治疗。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细胞增多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性水肿
  • 高三酰甘油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8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发作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头晕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增加
  • AST增加
  •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加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增加
  • 肝毒性
  • 肝功能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出汗增多
  • 药物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泛发性脓疱性皮炎
  • 脱落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 肌肉疼痛
  • 疲劳
  • 虚弱
  • 无力
  • 发热
  • 腺功能不全
  • 幻觉
  • 妄想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内以防止空气或湿气进入。并在室温下保存,即1度到30度之间的温度下为宜。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中充填着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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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