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安点眼液(聚脱氧核糖核酸钠)(一次性)
聚脱氧核糖核酸钠 0.75mg
滴眼液 · 非处方药
(株)法玛研究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4166 · 批准 2015.06.26
角膜、结膜的营养供应及微损伤改善
本药物为因营养不足而导致的角膜及结膜的溃疡性疾病提供所需的营养,并帮助恢复由于佩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角膜和结膜的微损伤。因此,用于维持角膜和结膜的健康及改善损伤。
每天2~4次,每次点眼2~3滴。
本药物应避免用于对本药物或其成分过敏的人。 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或对本药物中包含的磷酸盐成分需要注意的人,应在使用前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尤其在严重角膜损伤的情况下,由于使用含磷酸盐的点眼液可能极少会使角膜发生钙化,因此应谨慎使用。 若在使用本药物时出现皮肤皮疹或瘙痒等过敏反应,或使用超过2周症状无好转,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家。 本药物必须遵循规定的用法与用量,儿童使用时需有监护人监督。 仅用于点眼,第一次使用时应丢弃1-2滴以去除容器内的异物。 开封后仅可使用一次,并需注意容器末端不得接触眼睑或睫毛,否则可能导致药物污染或混浊,污染的药物不得使用。 应避免多人共同使用,以免增加污染风险。 存放时,须放置于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并存放在干燥阴凉处。 此外,为了维持药物的品质,建议不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可能出现过敏反应,角膜钙化极少发生,眼屎或霉菌导致药液污染或混浊的可能性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物应妥善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接触,建议在1摄氏度至30摄氏度的室温条件下存放。
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盛装于无色透明塑料容器中的点眼剂
0.5毫升/管 [x3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聚脱氧核糖核酸钠 0.75mg
滴眼液 · 非处方药
(株)法玛研究
聚脱氧核糖核酸钠 0.8mg
乳膏 · 非处方药
(株)法玛研究
聚脱氧核糖核酸钠 5.625mg
注射剂 · 处方药
(株)法玛研究
聚脱氧核糖核酸钠 5.625mg
注射剂 · 处方药
(株)韩国BM&I
聚脱氧核糖核酸钠 5.625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BM&I株式会社
聚脱氧核糖核酸钠 5.625mg
注射剂 · 处方药
大韩纽药(株)
聚脱氧核糖核酸钠 5.625mg
注射剂 · 处方药
荣进药品有限公司
聚脱氧核糖核酸钠 5.625mg
注射剂 · 处方药
汉华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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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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