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质酸钠点眼液0.3%(一次性)
透明质酸钠 3mg
滴眼液 · 处方药
汉林制药株式会社
品目基准编码 201501428 · 申报 2015.03.18 · 医保编码 645305331
改善结膜上皮损伤(内因性·外因性)
本药物可用于因干燥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干眼症等内因导致的结膜上皮损伤,还可用于因手术后、药物使用、外伤、佩戴隐形眼镜导致的外因结膜上皮损伤。
0.1%, 0.3%制剂一次1滴,每日5-6次点眼。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通常使用0.1%制剂,在重症疾病中效果不足时使用0.3%制剂。
对蛋白质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药。 使用本药后可能出现眼睑瘙痒、眼刺激、结膜炎、充血、角膜损伤等症状。 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用并接受适当治疗。 此外,可能偶尔出现眼屎或眼痛症状,如症状严重应咨询专业医生。 使用本药时可能出现眼睑炎或眼睑皮肤炎等过敏反应,应注意。 与其他点眼剂一起使用时,可能不良反应会增多,因此使用本药前需间隔30分钟。 本药仅用于点眼,注意不要让容器的末端接触眼睑或睫毛。 一次性产品初次1-2滴应丢弃,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剩余药液应废弃。 本药应存放于儿童无法到达的地方,避免直射阳光,存放在阴凉处。 为保持质量,不应转移至其他容器。
眼睑瘙痒(眼睑瘙痒)、眼刺激感、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屎、眼痛、眼睑炎、眼睑皮肤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免暴露于空气或湿气。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延长药物的效力。
无色透明的塑料容器内含无色透明液体的点眼液
30支(0.5mL/支×30支), 60支(0.5mL/支×60支)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3mg
滴眼液 · 处方药
汉林制药株式会社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国制药(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优永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mg
滴眼液 · 处方药
三日制药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阿尔康(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新风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李延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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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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