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斯托口服液(苹果酸瓜氨酸)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德尔康RF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4360 · 申报 2014.09.24
功能性衰弱的辅助治疗
用于功能性无力症的辅助治疗,这种药物主要改善肌肉功能并有助于疲劳恢复。它可以缓解症状,减少日常生活中的不便,同时还提高患者的运动能力,帮助改善整体健康状况。这种辅助治疗通常与主要治疗一起使用,以提高治疗效果。改善因功能性无力症导致的功能下降。
成人:苹果酸瓜氨酸每次1g,每日3次。 但不得连续服用超过4周。
儿童(6岁以上):苹果酸瓜氨酸每次1g,每日2次。
此药不适合6岁以下儿童使用。 怀孕女性最好不要服用此药。虽然动物实验未报告畸形发生,但尚未建立孕期使用的安全性。 哺乳期女性也最好不服用此药。没有关于此药是否分泌到母乳中的资料。 如果服用一个月后症状没有改善,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服用时必须遵循规定的用法和剂量,儿童服用时需要监护人的监督。 服用初期偶尔可能会出现轻微的胃肠不适,请注意。 应将此药保存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安全场所,切勿从原容器取出转入其他容器,以免造成误用或质量下降,务必放回原容器并盖紧盖子保存。
轻度胃肠道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此药可能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最佳存储条件为1度至30度的室温。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力,并安全使用。
装在铝箔袋中的无色或淡黄色的橙香液体
1袋(20mL) x 3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德尔康RF制药有限公司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太极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庆南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0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株)Nexpharm Korea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光东制药有限公司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大元制药(股)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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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