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巴沙坦片160毫克(缬沙坦)

巴沙坦片160毫克(缬沙坦)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缬沙坦›16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株)白特生物科学
外观
呈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3143 · 批准 2014.07.14 · 医保编码 6252005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和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于进餐时用水送服,或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推荐按缬沙坦计每日1次口服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高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情况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方案(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时,增加剂量前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成分

生产厂家
(株)白特生物科学

功效・作用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和心力衰竭,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 原发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心室衰竭,左心室收缩功能不全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并可有效用于不能使用ACE抑制剂的心力衰竭患者。此外,它有助于降低心肌梗塞后左心室功能下降患者的死亡风险。基于这些功效,它通过控制血压和改善心脏功能,增强患者的整体心血管健康。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原发性高血压 可于进餐时用水送服,或在两餐之间服用。建议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例如早晨)服用。 1) 成人:不论性别、种族,推荐按缬沙坦计每日1次口服80 mg。 降压作用在2周内逐渐显现,4周后达到最大效果。 血压控制不佳的患者,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60 mg,或合用利尿剂。如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最高320 mg。 2) 老年患者(75岁以上):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肾功能损害患者: (1) 肌酐清除率20 ∼ 5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2) 肌酐清除率10 ∼ 20 mL/min: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3) 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不使用本品。 4) 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例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且无法减量的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40 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 mg。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2. 心力衰竭 成人: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40 mg,每日2次口服;可增至每次80 mg或160 mg。合用利尿剂时,应考虑减少利尿剂剂量。每日最高剂量为320 mg,分次给药。不推荐本品与ACE抑制剂和β受体阻滞剂三联合用。 3. 降低心肌梗死后的死亡风险 成人:可在心肌梗死发作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推荐本品起始剂量为每次20 mg,每日2次;随后数周内,根据患者耐受情况逐步增加剂量至每次40 mg、80 mg、160 mg,每日2次。 出现低血压症状或肾功能衰竭时,应考虑减量。 本品也可用于心肌梗死后接受其他治疗方案(如溶栓药、乙酰水杨酸、β受体阻滞剂及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但不推荐与ACE抑制剂合用。 4.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为10 mL/min以上时无需调整剂量;但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0 mL/min及透析患者的用药经验,不使用本品。 5. 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及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本品每日剂量最好不超过80 mg。每日剂量达到或超过80 mg时,增加剂量前应考虑治疗获益是否大于风险。重度肝功能损害、肝硬化、胆汁淤积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儿童服用量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6. 儿童: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注意事项

本药在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中期和后期服用时,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一旦确认怀孕,应立即停止使用。 对本药过敏或正在怀孕或哺乳的女性,以及重度肝或肾病患者以及有特定血管水肿病史的患者均不应服用。 老年人或高钾血症患者,肝功能较差者等在使用本药时需要特别注意,因血压可能会急剧下降,初次服用时应从低剂量开始并逐渐增量。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出现头晕或低血压症状,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需谨慎。 与保钾利尿剂或钾补充剂同时服用可能导致血钾水平 dangerously 提高,因此必须与医疗人员商讨。 本药可能影响肝脏或肾功能,因此定期进行血液检查以监测肾功能和电解质水平至关重要。 正在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哺乳期女性也宜避免使用。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低血压、意识障碍、休克等,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不推荐使用。 存放时请将药物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避免转移至其他容器以保持药物质量。

副作用

  • 头痛
  • 头晕
  • 病毒感染
  • 上呼吸道感染
  • 咳嗽
  • 腹泻
  • 疲劳
  • 鼻炎
  • 鼻窦炎
  • 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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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腹痛
  • 催吐
  • 咽炎
  • 关节痛
  • 低血压
  • 直立性眩晕
  • 直立性低血压
  • 肾功能损害
  • 高钾血症
  • 血管神经性水肿
  • 血管水肿
  • 红斑
  • 瘙痒
  • 血清病
  • 血管炎
  • 晕厥
  • 鼻出血
  • 肝炎
  • 心律失常
  • 肠道血管水肿
  • 间质性肺炎
  • 低血糖
  • 休克
  • 意识丧失
  • 跨纹肌溶解症
  • 无粒细胞增多症
  • 白细胞减少
  • 血小板减少
  • 水泡性皮炎
  • 红细胞体积分数减少
  • 血红蛋白减少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BUN 增加
  • 消化不良
  • 贫血
  • 耳鸣
  • 紧张亢进
  • 运动功能减退症
  • 昏迷
  • 胸痛
  • 皮疹
  • 肌肉痛
  • 瞌睡
  • 心房颤动
  • 呕吐
  • 便秘
  • 口渴
  • 食欲不振
  • 疲惫感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空气和湿气敏感,需保存在密闭容器中。此外,应放置在30度以下的阴凉处以保持药效。

外观·包装

外观

呈灰色的橙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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