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怡妍氟康胶囊50毫克(氟康唑)

怡妍氟康胶囊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伊延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上部为青色,底部为白色,充填白色粉末的胶囊剂
包装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400021 · 批准 2014.01.03 · 医保编码 65860289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真菌感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皮肤真菌病),预防复发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无限期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每次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或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每次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手、足甲癣:每周1次,每次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长出未受感染的新甲)。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会有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和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根据病程可能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推荐给药剂量 > 50 常规剂量的100 % ≤50 (未透析) 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 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根据成人剂量换算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给药,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是,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第一天按每kg体重6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3 mg给药。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第一天按每kg体重6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3 mg给药。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12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第一天按每kg体重12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6 mg给药。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 mg。 6. 肾功能不全儿童应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不全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伊延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真菌感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皮肤真菌病),预防复发和感染

  • 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部感染、食管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病、皮肤黏膜感染、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全身性念珠菌病、隐球菌脑膜炎、肺感染、皮肤感染、隐球菌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真菌感染、手足甲真菌病、足癣、体部白癣、汗疱、麻风、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念珠菌病,能有效对抗口腔、咽部、食管及皮肤黏膜等部位的念珠菌感染。此外,还用于治疗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和隐球菌病等严重真菌感染。适用于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维持治疗,同时也有助于预防因化疗或骨髓移植等导致的免疫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对手足癣、足癣、体癣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也有效。总体而言,广泛用于各种真菌感染的治疗和预防。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本品通常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每次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无限期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每次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或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每次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手、足甲癣:每周1次,每次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长出未受感染的新甲)。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新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会有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和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本品通常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根据病程可能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推荐给药剂量 > 50 常规剂量的100 % ≤50 (未透析) 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 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根据成人剂量换算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给药,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是,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第一天按每kg体重6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3 mg给药。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第一天按每kg体重6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3 mg给药。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12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第一天按每kg体重12 mg给药,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每kg体重6 mg给药。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全部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 mg。 6. 肾功能不全儿童应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不全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给予特定患者。 对本药或类似成分过敏的患者、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应避免使用本药。 此外,与本药合用特定药物的患者也应避免使用。 由于本药含有乳糖,乳糖不耐症或相关遗传疾病患者应谨慎使用。 本药应谨慎用于有过敏史的患者、肾功能或肝功能有问题的患者、有心脏疾病或电解质异常导致心律不齐风险的患者。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本药可能影响心脏节律,心脏相关疾病患者需格外小心。 此外,本药通过抑制某些酶而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使用多种药物时务必与医疗专业人员咨询。 对本药中所含色素过敏的患者也需谨慎使用。 本药一般耐受性良好,但偶尔可能发生血液、免疫、代谢、精神、神经、心脏、胃肠、肝、皮肤等异常反应。 特别报告了肝功能异常、心律失常和严重皮肤反应等,如有异常症状应立即告知医生。 在服用本药期间,建议定期进行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等。 尤其在肝酶水平显著上升时,需重新评估本药的使用。 有心脏疾病或电解质异常的患者需通过心电图检查定期监测心脏节律。 本药可能与其他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有正在服用的药物,务必通知医疗人员。 特别注意影响心脏的药物、抗凝药、抗抑郁药、免疫抑制剂、止痛药、抗生素等的联合使用,可能需调节剂量或监测。 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不应使用本药,并在服用后一个月内需要采取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使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分泌到乳汁中。 对于6个月以下的婴儿,其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仅在必要的情况下谨慎使用。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偶有眩晕或癫痫发作,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小心。 如过量服用本药,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就医,并根据需要进行胃洗涤或支持治疗。 本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充分的水分摄入及促进排泄的治疗可能会有帮助。

副作用

无颗粒性球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高三酰甘油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困倦,头痛,癫痫,头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颤抖,眩晕,尖端扭转,QT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口干,ALT增加,AST增加,血浆碱性磷酸酶增加,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增加,肝毒性,肝功能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加,药物性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急性泛发性脓疱病,脱皮性皮炎,面部水肿,脱发,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肌肉痛,疲劳,倦怠,无力,发热,肾上腺功能不全,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需存放在密闭容器中,避免接触空气或湿气。最适宜在室温下,即1度至30度之间保存。如此保存可有效保持药物的效力并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为青色,底部为白色,充填白色粉末的胶囊剂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 10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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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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