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氢醉眼药水0.15%(透明质酸钠)(一次性)
透明质酸钠 1.5mg
滴眼液 · 处方药
太俊制药(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1307934 · 申报 2013.06.28 · 医保编码 650102911
改善结膜上皮损伤(内源性,外源性)
本药物用于由干燥综合征、史蒂芬斯-约翰逊综合征、干眼症等内源性疾病引起的结膜上皮损伤,以及因手术后、药物使用、外伤、隐形眼镜佩戴等外源性原因引起的结膜上皮损伤。
每次1滴,每天点眼5~6次。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本药为直接滴入眼睛的眼药水。 对本药成分或蛋白质类药物过敏的人应避免使用。 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眼睑瘙痒或眼部刺激感、眼红、结膜炎、角膜问题等症状。 如出现以上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此外,使用时偶尔会出现眼屎或眼痛。 使用本药时,与类固醇药物、干眼治疗药物、抗菌药物、青光眼治疗药物、抗过敏药物、白内障治疗药物、非类固醇抗炎镇痛药(NSAIDs)等联合使用时,可能会引发更多的副作用。 本药不应与其他眼药水同时使用,如有必要使用,请先滴用其他眼药水,30分钟后再使用本药。 本药只可用于眼睛,注意避免容器的尖端接触到眼睑或睫毛。 如容器的尖端接触眼睛,药物可能会被污染。 一次性产品首次使用时应丢弃1~2滴,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剩余药物应丢弃。 避免多人共用,以降低感染风险。 储存时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置于阴凉处。 此外,不得将药物转移到其他容器中以保持药物质量。
眼睑瘙痒感,眼部刺激感,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痛,眼睑炎,眼睑皮肤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侵入。最佳储存温度为1至25度之间的室温。
A型:装在透明塑料瓶中的无色至微黄的清澈液体眼药水 B型:装在蓝色透明塑料瓶中的无色至微黄的清澈液体眼药水
0.35mL/EA×30EA/纸盒,0.4mL/EA×60EA/纸盒,0.45mL/EA×30EA/纸盒,0.45mL/EA×60EA/纸盒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1.5mg
滴眼液 · 处方药
太俊制药(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国制药(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优永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mg
滴眼液 · 处方药
三日制药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注射剂 · 处方药
韩国阿尔康(株)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新风制药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东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处方药
李延制药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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