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大和氟康唑胶囊

大和氟康唑胶囊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大话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上端为蓝色、下端为白色的胶囊,内含白色粉末
包装
瓶 - 30胶囊/瓶, 瓶 - 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305781 · 批准 2013.02.21 · 医保编码 64560415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和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因义齿导致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不包括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如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时间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治疗时间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50-400 mg。对于发生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药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并在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继续给药400 mg,持续1周。 7. 手指甲∙脚趾甲真菌病: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至指甲、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趾甲仍会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给药50 mg,或每周1次给药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药50 mg,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有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如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计算儿童剂量,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出生后6个月以内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剂量为每kg体重6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kg体重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剂量为每kg体重6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kg体重3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治疗至少2周。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每日1次,每kg体重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剂量为每kg体重12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kg体重6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给药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应根据儿童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制剂,以确保剂量准确。

成分

生产厂家
大话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和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咽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病、皮肤黏膜感染、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系统感染、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病、真菌感染、由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引起的真菌感染风险、指甲真菌病、趾甲真菌病、脚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对急性或复发性念珠菌病、口腔及食道、肺和泌尿系统等多种黏膜及全身念珠菌感染有效。此外,还用于免疫功能降低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及皮肤等多部位隐球菌病的治疗。帮助预防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及免疫功能降低患者的真菌感染。还对手足癣、体癣和股癣、花斑癣等皮肤真菌感染有效。综合用于预防和治疗由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因义齿导致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不包括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如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时间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治疗时间由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50-400 mg。对于发生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每日1次给药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并在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继续给药400 mg,持续1周。 7. 手指甲∙脚趾甲真菌病: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至指甲、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趾甲仍会保持受损状态。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给药50 mg,或每周1次给药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药50 mg,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有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如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计算儿童剂量,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出生后6个月以内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剂量为每kg体重6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kg体重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剂量为每kg体重6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kg体重3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治疗至少2周。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每日1次,每kg体重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剂量为每kg体重12 mg,次日起每日1次,每kg体重6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每kg体重12 m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给药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每kg体重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应根据儿童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制剂,以确保剂量准确。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特定患者。例如,曾对本药或类似药物过敏、怀孕或哺乳的女性,以及正在服用特定药物的患者使用本药可能存在风险。 此外,我乳糖不耐症或遗传性乳糖相关疾病患者也不应服用本药。 肾或肝功能不良的患者、心脏病或心律不齐风险的患者需要慎重使用本药,药物过敏史患者也需谨慎。 本药可能会影响肝脏和肾脏功能,因此在使用前应进行血液检查及肝、肾功能检测。 本药可能影响心脏电信号,导致心跳异常,因此心脏病患者或电解质失衡患者需特别注意。 此外,本药可能与其他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同时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 怀孕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期间及服用后的一段时间内需采取避孕措施,孕妇使用本药是安全的。 哺乳期女性也因本药可能会通过母乳传播,应避免使用。 对于儿童,尤其是6个月以下的婴儿,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确认,若确实需要仅限于在慎重情况下使用。 服用本药期间可能出现头晕或癫痫,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 如过量服用本药,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并在必要时接受适当治疗。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血球减少症
  • 白血球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性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6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抽搐
  • 头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眩晕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升高
  • AST升高
  • 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升高
  • 肝毒性
  • 肝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出汗增加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斯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泛发性脓疱性皮疹
  • 脱落性皮炎
  • 脸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的药物反应和全身症状
  • 肌肉疼痛
  • 疲劳
  • 无力
  • 发热
  • 幻觉
  • 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可能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建议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下保存。这样可以保持药物效果更长时间。

外观·包装

外观

上端为蓝色、下端为白色的胶囊,内含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瓶 - 30胶囊/瓶, 瓶 - 10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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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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