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雷匹唑片10毫克(阿立哌唑)

雷匹唑片10毫克(阿立哌唑)

处方药片剂口服
成分・含量
阿立哌唑›1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名人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片剂
包装
30片/瓶, 2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106954 · 批准 2011.09.22 · 医保编码 6519035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精神分裂症、双相躁狂发作,作为抑郁症的辅助治疗,缓解自闭症易激惹症状及妥瑞氏综合征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1. 精神分裂症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0 mg或15 mg,服药与进餐无关。治疗精神分裂症时,本药剂量可在每日10-30 mg范围内调整。达到稳态所需的2周之前不得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针对接受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至少3个月并已稳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通过与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证实每日15 mg剂量可有效预防复发。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换用:从现用抗精神病药物转换为本药时,最适宜的做法是在逐渐减少原药剂量的同时开始使用本药。应尽量缩短大多数抗精神病药物的重叠给药时间。 2. 治疗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和混合发作 成人:作为单药治疗或锂盐、丙戊酸的辅助治疗,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5 mg,服药与进餐无关。可根据临床反应增加至每日30 mg。临床试验未评估每日剂量超过30 mg的情况。 维持治疗:通过针对Ⅰ型双相障碍患者的临床试验,证实患者使用本药(单药治疗,每日15 mg或30 mg)至少6周并达到稳定后,维持治疗有效。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3. 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 - 成人 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的成人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2~5mg,服药与进餐无关。作为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本药在每日2~15mg剂量范围内的疗效已得到确立。本药应以不超过5mg的剂量逐步增加,每次增加的间隔应至少为1周。 维持治疗:尚未评估本药作为重度抑郁障碍辅助治疗时的维持疗法。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6. 根据CYP450相互作用调整剂量 建议对CYP2D6代谢不良型患者,以及服用CYP3A4抑制剂、CYP2D6抑制剂或强效CYP3A4诱导剂的患者调整剂量(参见表1)。停用合并用药时,应将阿立哌唑剂量调整至原给药剂量;停用合并使用的CYP3A4诱导剂时,应在1~2周内调整。之后可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参见使用注意事项“相互作用”项) 表1. CYP2D6代谢不良型患者,以及服用CYP2D6抑制剂、CYP3A4抑制剂或CYP3A4诱导剂患者的剂量调整 CYP2D6代谢不良型患者(poor metabolizer):常用剂量的1/2倍 强效CYP2D6抑制剂(例如,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或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常用剂量的1/2倍 强效CYP3A4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利福平):在1~2周内增至常用剂量的2倍 但是,当阿立哌唑作为重度抑郁障碍的辅助用药时,无需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精神分裂症青少年(13-17岁):推荐剂量为每日10 mg,服药与进餐无关。针对青少年(13-17岁)患者研究了每日10 mg和30 mg剂量。初始每日剂量为2 mg,2日后增至5 mg,再过2日后增至10 mg。此后以5 mg为单位增加剂量。但每日30 mg剂量的疗效并不优于每日10 mg剂量。 精神分裂症青少年(13-17岁):尚未评估精神分裂症青少年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治疗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和混合发作 儿童(10-17岁):作为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10 mg,服药与进餐无关。针对患有Ⅰ型双相障碍的儿童(10-17岁)患者,每日10 mg或30 mg剂量的疗效已得到证实。初始剂量为每日2 mg,2日后增至5 mg,再过2日后增至10 mg。此后应以5 mg为单位增加剂量。 治疗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和混合发作 儿童(10-17岁):尚未评估Ⅰ型双相障碍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与自闭症相关的易激惹 儿童(6-17岁):本药在自闭症儿童(6-17岁)患者每日5 mg至15 mg剂量范围内的疗效已得到证实。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mg或2mg,应增加至每日5 mg;如有需要,此后可增至每日10 mg或15 mg。增至每日5 mg的剂量调整应至少间隔1周逐步进行。本药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个体化调整。 与自闭症相关的易激惹 儿童(6-17岁):尚未评估自闭症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妥瑞症儿童(6-18岁):本药在妥瑞症儿童(6-18岁)患者每日2 mg至20 mg剂量范围内的疗效已得到证实。初始剂量为每日2 mg,此后每隔2周以上以5mg为单位逐渐增加。本药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个体化调整。 妥瑞症儿童(6-18岁):尚未评估妥瑞症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成分

生产厂家
名人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精神分裂症、双相躁狂发作,作为抑郁症的辅助治疗,缓解自闭症易激惹症状及妥瑞氏综合征

  • 精神分裂症、急性躁狂、混合发作、主要抑郁症、过敏反应、抽动症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用于治疗与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急性躁狂及混合发作。此外,在主要抑郁症的治疗中具有辅助作用,也可用于减轻与自闭症相关的过敏反应。对抽动症症状的管理也有效。广泛用于治疗多种精神神经疾病。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1. 精神分裂症 成人: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0 mg或15 mg,服药与进餐无关。治疗精神分裂症时,本药剂量可在每日10-30 mg范围内调整。达到稳态所需的2周之前不得增加剂量。 维持治疗:针对接受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至少3个月并已稳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通过与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证实每日15 mg剂量可有效预防复发。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换用:从现用抗精神病药物转换为本药时,最适宜的做法是在逐渐减少原药剂量的同时开始使用本药。应尽量缩短大多数抗精神病药物的重叠给药时间。 2. 治疗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和混合发作 成人:作为单药治疗或锂盐、丙戊酸的辅助治疗,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15 mg,服药与进餐无关。可根据临床反应增加至每日30 mg。临床试验未评估每日剂量超过30 mg的情况。 维持治疗:通过针对Ⅰ型双相障碍患者的临床试验,证实患者使用本药(单药治疗,每日15 mg或30 mg)至少6周并达到稳定后,维持治疗有效。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3. 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 - 成人 正在服用抗抑郁药的成人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次2~5mg,服药与进餐无关。作为重度抑郁障碍治疗的辅助用药,本药在每日2~15mg剂量范围内的疗效已得到确立。本药应以不超过5mg的剂量逐步增加,每次增加的间隔应至少为1周。 维持治疗:尚未评估本药作为重度抑郁障碍辅助治疗时的维持疗法。应定期重新评估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 6. 根据CYP450相互作用调整剂量 建议对CYP2D6代谢不良型患者,以及服用CYP3A4抑制剂、CYP2D6抑制剂或强效CYP3A4诱导剂的患者调整剂量(参见表1)。停用合并用药时,应将阿立哌唑剂量调整至原给药剂量;停用合并使用的CYP3A4诱导剂时,应在1~2周内调整。之后可根据临床反应调整。(参见使用注意事项“相互作用”项) 表1. CYP2D6代谢不良型患者,以及服用CYP2D6抑制剂、CYP3A4抑制剂或CYP3A4诱导剂患者的剂量调整 CYP2D6代谢不良型患者(poor metabolizer):常用剂量的1/2倍 强效CYP2D6抑制剂(例如,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或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常用剂量的1/2倍 强效CYP3A4诱导剂(例如,卡马西平、利福平):在1~2周内增至常用剂量的2倍 但是,当阿立哌唑作为重度抑郁障碍的辅助用药时,无需调整剂量。

儿童服用量

精神分裂症青少年(13-17岁):推荐剂量为每日10 mg,服药与进餐无关。针对青少年(13-17岁)患者研究了每日10 mg和30 mg剂量。初始每日剂量为2 mg,2日后增至5 mg,再过2日后增至10 mg。此后以5 mg为单位增加剂量。但每日30 mg剂量的疗效并不优于每日10 mg剂量。 精神分裂症青少年(13-17岁):尚未评估精神分裂症青少年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治疗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和混合发作 儿童(10-17岁):作为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10 mg,服药与进餐无关。针对患有Ⅰ型双相障碍的儿童(10-17岁)患者,每日10 mg或30 mg剂量的疗效已得到证实。初始剂量为每日2 mg,2日后增至5 mg,再过2日后增至10 mg。此后应以5 mg为单位增加剂量。 治疗与双相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和混合发作 儿童(10-17岁):尚未评估Ⅰ型双相障碍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与自闭症相关的易激惹 儿童(6-17岁):本药在自闭症儿童(6-17岁)患者每日5 mg至15 mg剂量范围内的疗效已得到证实。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mg或2mg,应增加至每日5 mg;如有需要,此后可增至每日10 mg或15 mg。增至每日5 mg的剂量调整应至少间隔1周逐步进行。本药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个体化调整。 与自闭症相关的易激惹 儿童(6-17岁):尚未评估自闭症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妥瑞症儿童(6-18岁):本药在妥瑞症儿童(6-18岁)患者每日2 mg至20 mg剂量范围内的疗效已得到证实。初始剂量为每日2 mg,此后每隔2周以上以5mg为单位逐渐增加。本药剂量应根据耐受性和反应个体化调整。 妥瑞症儿童(6-18岁):尚未评估妥瑞症儿童患者的维持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由于与自杀症状出现、生长、成熟、认知及行为发育等相关的长期安全性尚未确立,应定期谨慎监测。

注意事项

该药物在患有主要抑郁症或其他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年人中可能增加自杀意念或行为的风险,因此医师需要仔细判断治疗的必要性及风险。 在治疗的最初几个月或更改剂量时,必须认真观察患者,确认是否出现自杀倾向或行为变化。 此药物可能引起神经安定剂恶性综合症等严重副作用,因此如出现高热、肌肉僵硬、意识变化、不规则脉搏等症状,应立即通知医务人员。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不可逆的迟发性运动障碍,因此应使用最小的剂量和时间进行治疗,如出现异常运动症状应咨询医务人员。 老年患者如有痴呆症,使用该药物可能增加死亡风险和脑血管不良反应,因此不推荐用于痴呆性精神疾病的治疗。 糖尿病患者或有糖尿病风险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控制情况,如出现高血糖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该药物可能引起体位性低血压,特别是在患有心血管疾病或低血压风险的患者中使用应谨慎。 有癫痫病史或高风险癫痫患者在服用该药物时需小心。 该药物可能导致嗜睡、头晕等,因此在服用期间应注意驾驶汽车或操作危险机械。 对吞咽困难或吸入性肺炎风险较高的老年人应谨慎使用。 家属或监护人应仔细观察患者的行为变化,如出现抑郁加重、自杀意念、异常行为等,应立即通知医务人员。 该药物应避免给予过敏症或乳糖不耐症患者,如发生过量应立即就医。

副作用

自杀念头,自杀行为,焦虑,烦躁,恐慌发作,失眠,过敏,敌意,攻击性,冲动,坐立不安,轻躁症,躁狂,超高热症,肌强直,精神状态变化,不规则脉搏,血压变化,心动过速,出汗,心律不齐,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肌红蛋白尿,急性肾衰竭,直立性低血压,体位性眩晕,晕厥,癫痫,痉挛,嗜睡,恶心,呕吐,便秘,头痛,头晕,焦虑,失眠,坐立不安,锥体外系障碍,疲劳,食欲增加,鼻咽炎,体重增加,镇静,颤抖,视力模糊,唾液过多,发热,流口水,倦怠,食欲减退,嗜睡,过度睡眠,肌肉紧张异常,运动异常,痛经,流感,皮疹,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心肺功能衰竭,心动过缓,心脏骤停,房室传导阻滞,心房颤动,心绞痛,心悸,心肌梗死,期外收缩,窦性心动过速,心肌缺血,眼睑水肿,光敏感,复视,光敏反应,胃食管反流病,舌头水肿,食管炎,胰腺炎,无力,周围水肿,胸痛,面部水肿,血管水肿,低体温,肝炎,黄疸,过敏症,跌倒,自残,中暑,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体重减少,肝酶增高,血尿素增高,血胆红蛋白增高,血肌酐增高,心电图QT延长,血泌乳素增高,血糖增高,血乳酸脱氢酶增高,糖化血红蛋白增高,GGT增高,食欲不振,高脂血症,糖尿病,高血糖症,低钾血症,低钠血症,低血糖症,继发性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肌强直,肌无力,肌肉紧张,运动减少,横纹肌溶解,协调运动障碍,语言障碍,帕金森病,齿轮僵硬,记忆异常,脑血管事故,运动减少症,迟发性运动障碍,肌张力低下,肌张力亢进,无运动,肝大性肌痉挛症,运动缓慢,大发作,无舞蹈症,思想自杀念头,攻击性,性欲丧失,敌意,自杀未遂,性欲增加,愤怒,性兴奋障碍,谵妄,故意自残,自杀,抽动,杀人念头,紧张症,梦游症,尿潴留,多尿,夜间尿,勃起功能障碍,无月经,月经不规律,胸痛,女性型乳房,持久勃起症,呼吸困难,鼻充血,吸入性肺炎,汗腺亢进,皮疹,瘙痒,光过敏反应,脱发,荨麻疹,背痛,流鼻血,干眼症,射精障碍,口吃,运动过多,睡眠障碍,心悸,眼球运动发作,麻木,异常思想,幻觉,胃功能异常,流口水,排尿障碍,故意震颤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该药物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受空气或潮湿影响,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的室温。 这样存放可有效保持药物的疗效。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片剂

包装单位

30片/瓶, 2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