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米尼博拉30

米尼博拉30

非处方药口服 · 滴耳
成分・含量
左炔诺孕酮›0.15mg / 1片炔雌醇›0.03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Dong-A Pharmaceutical Co., Ltd.
外观
淡黄色光滑的糖衣片
包装
PTP - 21片/皮套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00688 · 申报 2008.01.17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通过避孕预防妊娠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每日1片,按标示顺序连续服用21天,然后停药7天。最好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服药。停药7天期间会出现月经,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开始。开始新包装前,月经可能尚未结束。如需继续服用本品,停药7天后开始服用新包装中的药片。 1. 首次服用时 1) 上个月未使用激素避孕药的情况 从月经开始的第1天起服用。如果无法做到,也可在月经开始后5天内开始服用,但不能期待获得完全的避孕效果,因此服药的前7天必须同时采用其他非激素避孕方法(周期法或基础体温法以外的方法:如避孕器具等)。如果月经开始后已超过5天,应等到下次月经来潮时再开始服用。此外,还应考虑服药前已经发生排卵及妊娠的可能性。 2) 从复方激素避孕剂(复方口服避孕药)、阴道环或经皮贴剂转换时 在服用原避孕药的最后一片药片的次日开始服用本品(无需停药)。但如果原避孕药含有停药期或不含活性成分的安慰剂片,最迟应在停药期结束后的次日或服完全部安慰剂片后的次日开始服用本品。使用阴道环或经皮贴剂时,最好在取出最后一个阴道环或一周期包装(cycle pack)的贴剂当天开始服用本品,最迟应在下次计划使用时开始服用本品。 3) 从仅含孕激素的避孕药转换时 可随时停用迷你避孕药(单孕激素口服避孕药)并开始服用本品。使用植入剂或宫内节育器时,应在取出当天开始服用;使用注射剂时,应在计划下次注射的时间开始服用。但无论哪种情况,服药后的前7天均应同时采用隔膜避孕法。 2. 漏服时 1) 距计划服药时间未超过12小时 避孕效果仍可维持。想起时立即服用1片,并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 2) 距计划服药时间已超过12小时 避孕效果可能降低,因此请遵循以下两项原则,并按下列说明处理。 1. 停药时间不得超过7天。 2. 为充分抑制下丘脑-垂体-卵巢轴,必须连续服药7天。 ● 第1周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药。因此可能会一次服用2片。之后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服药后的前7天应同时采用避孕套等隔膜避孕法。如果前7天内发生过性行为,则有妊娠的可能性。漏服的药片数量越多,且漏服时间越接近正常停药期,妊娠风险越高。 ● 第2周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药。因此可能会一次服用2片。之后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如果在漏服第一片之前已连续服用本品7天,则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但如果未达到这一条件,或漏服了两片以上,则服药后的前7天应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 第3周 由于接近停药期,避孕效果降低的风险较高。遵循以下说明可避免避孕效果降低。 如果在漏服第一片之前已连续服用本品7天,则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否则,应采用以下第一种方法,并在前7天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①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药。因此可能会一次服用2片。之后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当前包装服完后,应立即开始服用下一包装,不停药。服完第二包装中的药片之前可能不会出现撤退性出血,但服药期间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或点滴出血。 ② 停止服用当前包装中的药片,停药7天(包括漏服当天),之后开始服用新包装。如果漏服后第一个正常停药期内未出现撤退性出血,应考虑妊娠的可能性。 3. 出现呕吐或胃肠道不适时 如有严重胃肠道障碍,本品吸收不完全,因此应同时采用额外的避孕方法。 如果服药后3-4小时内发生呕吐,应视为未服药,并按“2. 漏服时”一节所述处理。如果不想改变正常服药计划,可从新包装中补服所需的备用药片。 4. 出现意外出血时 尤其是在最初3个月内,可能出现不规则出血(点滴出血或突破性出血),但此时应继续服药。通常3个月后症状会消失;如出血持续或出血量增加,请咨询医生。 5. 分娩及流产后服用 1) 妊娠最初3个月内流产后 可立即开始服用。在这种情况下,无需采用额外的避孕方法。 2) 妊娠4-6个月期间流产后或分娩后 可在流产后或分娩后21日-28日开始服用。如更晚开始服用,服药后的前7天应同时采用非激素避孕方法。但如果已经发生性行为,应先确认是否妊娠,再开始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或等待正常月经来潮,并从月经开始的第1天起服用。 6. 改变或延长周期时 如需延长周期,可不停药,按顺序服用本品的新包装。可根据需要延长服用时间,直至服完第二包装。延长期间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或点滴出血。之后停药7天,再按正常方式重新开始服用本品。 如需将周期改至不同于当前计划的日期,可按所需天数缩短即将到来的停药期。停药期越短,越可能不出现撤退性出血,并且在服用第二包装期间出现突破性出血及点滴出血的风险越高。

成分

进口商
Dong-A Pharmaceutical Co., Ltd.

功效・作用

通过避孕预防妊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预防怀孕。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每日1片,按标示顺序连续服用21天,然后停药7天。最好尽可能每天在同一时间服药。停药7天期间会出现月经,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开始。开始新包装前,月经可能尚未结束。如需继续服用本品,停药7天后开始服用新包装中的药片。 1. 首次服用时 1) 上个月未使用激素避孕药的情况 从月经开始的第1天起服用。如果无法做到,也可在月经开始后5天内开始服用,但不能期待获得完全的避孕效果,因此服药的前7天必须同时采用其他非激素避孕方法(周期法或基础体温法以外的方法:如避孕器具等)。如果月经开始后已超过5天,应等到下次月经来潮时再开始服用。此外,还应考虑服药前已经发生排卵及妊娠的可能性。 2) 从复方激素避孕剂(复方口服避孕药)、阴道环或经皮贴剂转换时 在服用原避孕药的最后一片药片的次日开始服用本品(无需停药)。但如果原避孕药含有停药期或不含活性成分的安慰剂片,最迟应在停药期结束后的次日或服完全部安慰剂片后的次日开始服用本品。使用阴道环或经皮贴剂时,最好在取出最后一个阴道环或一周期包装(cycle pack)的贴剂当天开始服用本品,最迟应在下次计划使用时开始服用本品。 3) 从仅含孕激素的避孕药转换时 可随时停用迷你避孕药(单孕激素口服避孕药)并开始服用本品。使用植入剂或宫内节育器时,应在取出当天开始服用;使用注射剂时,应在计划下次注射的时间开始服用。但无论哪种情况,服药后的前7天均应同时采用隔膜避孕法。 2. 漏服时 1) 距计划服药时间未超过12小时 避孕效果仍可维持。想起时立即服用1片,并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 2) 距计划服药时间已超过12小时 避孕效果可能降低,因此请遵循以下两项原则,并按下列说明处理。 1. 停药时间不得超过7天。 2. 为充分抑制下丘脑-垂体-卵巢轴,必须连续服药7天。 ● 第1周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药。因此可能会一次服用2片。之后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服药后的前7天应同时采用避孕套等隔膜避孕法。如果前7天内发生过性行为,则有妊娠的可能性。漏服的药片数量越多,且漏服时间越接近正常停药期,妊娠风险越高。 ● 第2周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药。因此可能会一次服用2片。之后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如果在漏服第一片之前已连续服用本品7天,则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但如果未达到这一条件,或漏服了两片以上,则服药后的前7天应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 第3周 由于接近停药期,避孕效果降低的风险较高。遵循以下说明可避免避孕效果降低。 如果在漏服第一片之前已连续服用本品7天,则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无需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否则,应采用以下第一种方法,并在前7天同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① 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最后一片药。因此可能会一次服用2片。之后在平时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片。当前包装服完后,应立即开始服用下一包装,不停药。服完第二包装中的药片之前可能不会出现撤退性出血,但服药期间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或点滴出血。 ② 停止服用当前包装中的药片,停药7天(包括漏服当天),之后开始服用新包装。如果漏服后第一个正常停药期内未出现撤退性出血,应考虑妊娠的可能性。 3. 出现呕吐或胃肠道不适时 如有严重胃肠道障碍,本品吸收不完全,因此应同时采用额外的避孕方法。 如果服药后3-4小时内发生呕吐,应视为未服药,并按“2. 漏服时”一节所述处理。如果不想改变正常服药计划,可从新包装中补服所需的备用药片。 4. 出现意外出血时 尤其是在最初3个月内,可能出现不规则出血(点滴出血或突破性出血),但此时应继续服药。通常3个月后症状会消失;如出血持续或出血量增加,请咨询医生。 5. 分娩及流产后服用 1) 妊娠最初3个月内流产后 可立即开始服用。在这种情况下,无需采用额外的避孕方法。 2) 妊娠4-6个月期间流产后或分娩后 可在流产后或分娩后21日-28日开始服用。如更晚开始服用,服药后的前7天应同时采用非激素避孕方法。但如果已经发生性行为,应先确认是否妊娠,再开始服用复方口服避孕药;或等待正常月经来潮,并从月经开始的第1天起服用。 6. 改变或延长周期时 如需延长周期,可不停药,按顺序服用本品的新包装。可根据需要延长服用时间,直至服完第二包装。延长期间可能出现突破性出血或点滴出血。之后停药7天,再按正常方式重新开始服用本品。 如需将周期改至不同于当前计划的日期,可按所需天数缩短即将到来的停药期。停药期越短,越可能不出现撤退性出血,并且在服用第二包装期间出现突破性出血及点滴出血的风险越高。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会显著增加吸烟女性出现严重心血管副作用的风险,特别是血栓症的风险。35岁以上的吸烟女性不应服用本药,并应避免吸烟。 本药不得用于有特定疾病或有相关病史的女性。例如,患有依赖雌激素的肿瘤(如乳腺癌或子宫内膜癌)的患者、血栓病史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重度高血压或肝病患者等禁止使用本药。 此外,怀孕中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哺乳期女性、有特定遗传疾病的情况也应避免使用本药。 40岁以上女性或有癫痫、抑郁症、乳腺癌家族史、高脂血症、子宫内膜异位症、哮喘等病史的情况下,要谨慎使用本药,并需要咨询医生和定期检查。 服用本药后可能出现恶心、腹痛、体重增加、头痛、沮丧、乳房疼痛等多种副作用,也可能出现血栓等严重副作用,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务人员。 本药可能增加血栓、心肌梗塞、中风等的风险,因此,应定期监测血压和血液情况,并在怀疑有血栓症状时立即停药并就医。 为维持避孕效果,应规律服药;如出现腹泻或呕吐,药物吸收可能减少,需采取额外的避孕方法。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必须告知医生或药剂师;与某些抗生素或诱导肝脏酶的药物合用时可能会降低避孕效果,需同时使用辅助避孕措施。 怀孕期间不得使用该药物,确认怀孕后应立即停药。哺乳期女性也最好不服用该药。 在过量服用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暂无特效解毒药物,需根据症状进行相应治疗。 应将本药保存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并应放在原容器中保存,若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可能降低药物质量。 最后,本药对HIV或其他性病没有预防效果,因此在预防性病时需采取其他措施。

副作用

  • 恶心
  • 腹痛
  • 体重增加
  • 头痛
  • 抑郁感
  • 情绪变化
  • 乳房疼痛
  • 乳房压痛
  • 动脉和静脉血栓栓塞
  • 隐形眼镜不耐受
再查看 73 项症状
  • 呕吐
  • 腹泻
  • 过敏反应
  • 液体滞留
  • 体重减轻
  • 偏头痛
  • 性欲减退
  • 性欲增强
  • 乳房肥大
  • 阴道分泌物
  • 乳房分泌物
  • 皮疹
  • 荨麻疹
  • 结节性红斑
  • 多形性红斑
  • 血栓性静脉炎
  • 血压升高
  • 静脉曲张恶化
  • 月经外出血
  • 月经量变化
  • 无月经
  • 阴道分泌物变化
  • 子宫肌瘤大小增加
  • 子宫颈糜烂
  • 阴道念珠菌感染
  • 阴道炎
  • 月经前综合症
  • 经痛
  • 子宫颈癌
  • 乳房紧绷感
  • 乳房增大
  • 乳腺疾病
  • 良性乳腺病
  • 腹部胀满感
  • 腹部痉挛
  • 消化不良
  • 胆汁分泌
  • 无黄疸性肝炎
  • 慢性炎症性肠病
  • 胆囊疾病
  • 抑郁症
  • 头晕
  • 神经敏感
  • 癫痫
  • 知觉能力下降
  • 虚脱
  • 调节障碍
  • 痤疮
  • 出血性过敏性皮疹
  • 水肿
  • 瘙痒
  • 脂溢性皮炎
  • 脱发
  • 视觉障碍
  • 角膜屈光变化
  • 网膜血栓症
  • 视神经炎
  • 钠滞留
  • 糖尿病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食欲变化
  • 语言障碍
  • 垂体泌乳素肿瘤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水肿
  • 血清叶酸浓度下降
  • 恶心
  • 胸闷
  • 头晕
  • 嗜睡
  • 疲劳
  • 腿部出血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药不得与丙型肝炎直接作用的抗病毒药、苯妥英、巴比妥类药物、丙戊酸钠、卡马西平、利福平、洛匹那韦、阿非替尼、波生坦、依非韦伦、降脂药物以及抗生素一起服用。

食物相互作用

本药不得与葡萄柚汁一起服用。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避免空气或湿气侵入。存放时建议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下保存。

外观·包装

外观

淡黄色光滑的糖衣片

包装单位

PTP - 21片/皮套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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