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戴坎胶囊(氟康唑)

戴坎胶囊(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哈那制药(株)
外观
上半部为淡青色,下半部为白色的坚硬胶囊,内充填白色至浅棕色的内容物
包装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402522 · 申报 2004.06.30 · 医保编码 6578002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和隐球菌病,预防隐球菌病复发及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持续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药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药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 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生长(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3-6个月长出,新趾甲通常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变化。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给药50 mg或每周1次给药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程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药50 mg,连续2-4周。 ○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首日给予常规剂量,自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后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用药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哈那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和隐球菌病,预防隐球菌病复发及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咽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病、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全身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肺部感染、皮肤感染、隐球菌病、真菌感染、指甲真菌病、脚趾真菌病、脚气、体部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对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包括口咽及食道和气管等粘膜的念珠菌病治疗有效。此外,适用于免疫功能下降患者的全身念珠菌病及隐球菌性脑膜炎和肺部、皮肤等其他部位的感染治疗。适用于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预防以及因化疗或放疗等造成的免疫下降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最后,对指甲及脚趾的真菌病、脚气及体部癣等各种皮肤真菌感染症治疗也有所应用。本药物用于有效治疗和预防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持续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药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药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 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生长(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3-6个月长出,新趾甲通常需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变化。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给药50 mg或每周1次给药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程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药50 mg,连续2-4周。 ○ 老年患者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首日给予常规剂量,自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少剂量后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用药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确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适用于某些患者。 首先,曾对本药或其他唑类药物有过敏反应的患者不可使用。 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服用本药。 此外,某些药物的合用可能会出现严重副作用,故不可一起使用。 例如,像特非那定、西沙必利、阿斯特米唑、红霉素等可能对心脏产生影响的药物不可与其合用。 本药含有乳糖,故乳糖不耐症患者服用时也要特别小心。 肾或肝功能较差的患者,以及有心脏疾病或心律失常风险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特别小心。 本药可能会恶化肝功能,并可能导致心律失常或电解质失衡的风险。 此外,根据与本药同时服用的其他药物,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监测。 本药一般耐受良好,但偶尔可能出现血液异常、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皮疹、消化不良、头痛、眩晕等副作用。 尤其需要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因为本药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孕期应避免使用本药,可能怀孕的女性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服药后一个月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服用本药。 对于6个月以下的婴儿,其安全性尚未确立,仅在特殊情况下谨慎使用。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要注意本药服用后可能会出现眩晕或癫痫等症状。 超量服用时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就医以获得适当的治疗。本药主要通过尿液排出,增加水分摄入可以促进排泄,必要时可以通过血液透析降低药物浓度。

副作用

无颗粒白细胞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嗜睡,头痛,发作,眩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震颤,头晕,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QT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胀气,口干,ALT增加,AST增加,血清碱性磷酸酶增加,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增加,肝毒性,肝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加,药物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急性泛发性丘疹性脓疱病,脱屑性皮炎,面部水肿,脱发,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肌肉疼痛,疲劳,无力,发热,肾上腺功能不全,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需保存在无空气进入的密闭容器内,并应在1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如此存放可保持药物效力并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上半部为淡青色,下半部为白色的坚硬胶囊,内充填白色至浅棕色的内容物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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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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