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泽罗扎克胶囊(盐酸氟西汀)

泽罗扎克胶囊(盐酸氟西汀)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盐酸氟西汀›22.4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韩国PMG制药
外观
含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下部淡黄色硬胶囊剂
包装
30粒/瓶, 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401412 · 申报 2004.09.09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不悦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起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上午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若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 20mg的剂量应分2次服用(早晨、中午),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抗抑郁作用的出现可能 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的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 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缓解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开始治疗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人及有并发疾病的患者: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调整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间隔至少14天。反之,若开始使用MAO抑制剂 治疗精神疾病,则须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对于需要包括住院治疗在内的 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 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 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在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意识到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株)韩国PMG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精神疾病(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经前不悦障碍

  • 抑郁状态、不快感、食欲变化、睡眠变化、精神运动激动、精神运动迟滞、兴趣缺乏、性欲减退、疲劳感增加、内疚、自我感觉无用、思维迟缓、注意力下降、自杀企图、自杀念头、暴食、泻药行为、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乳腺疼痛、头痛、关节痛、肌肉疼痛、腹胀、体重增加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诸如抑郁症、神经性食欲亢进症、强迫反应性疾病、经前不快障碍等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对于抑郁症患者,约在5-6周内症状会改善,有助于缓解持续的抑郁感和各种身体及精神症状。在神经性食欲亢进症中,该药有助于减少暴食及相关症状,强迫反应性疾病患者使用后可减少强迫思维和行为,从而减轻日常生活的困扰。对经前不快障碍也有效,可缓解周期性的情绪不稳定及身体症状。但在长期使用时,需定期重新评估对个体患者的有效性。本药用于改善上述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成人 1. 抑郁症 1) 初始治疗:起始剂量为盐酸氟西汀20mg,每日1次,于上午口服。 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剂量为每日20~80mg。若未观察到改善,可在数周后考虑增加剂量。超过每日 20mg的剂量应分2次服用(早晨、中午),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0mg。充分抗抑郁作用的出现可能 延迟至治疗4周后或更长时间。 2) 维持/持续/延长治疗:目前没有关于患者应接受本品治疗多长时间的确切资料,但精神药理学专家普遍认为,抑郁症的 急性症状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尚不清楚缓解症状所需的抗抑郁药剂量是否与维持或持续缓解所需的剂量相同。 2. 神经性贪食症 本品每日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开始治疗前应测定电解质浓度。 3. 强迫症 本品每日20~60mg。每日剂量不得超过80mg。 4. 经前烦躁障碍 本品每日20mg。 治疗6个月后,重新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肾和/或肝功能损害患者、正在使用多种药物的患者、老年人及有并发疾病的患者:使用低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调整剂量。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制剂治疗时,两者间隔至少14天。反之,若开始使用MAO抑制剂 治疗精神疾病,则须在停用本制剂后至少经过5周。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制剂,因为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对于需要包括住院治疗在内的 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接受本制剂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无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 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可立即停用本制剂并给予利奈唑胺或 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监测患者在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5周,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最后一次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制剂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制剂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意识到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主要用于治疗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抗抑郁药。 在服用本药期间,自杀冲动或行为可能会增加,因此,特别是18至24岁的年轻患者需要医生的密切观察。 对本药过敏或严重肾功能减退的患者,以及正在服用某些类型的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人不得使用。 有癫痫病史的患者或自杀风险较高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药,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症状变化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咨询医生。 有心脏病或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本药时需保持警惕,尤其需要进行心电图检查。 糖尿病患者可能会影响血糖控制,因此需定期检查血糖,并在必要时调整药物。 本药可能会导致瞳孔扩大,眼内压高或有青光眼风险的患者需谨慎使用。 使用过程中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等,少见的有严重过敏反应、出血、肝功能异常等。 突然停止治疗可能会出现头晕、感觉异常、焦虑、恶心、颤抖等戒断症状,因此需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可能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如果有在服用其他药物,一定要告知医生或药师,并且应避免饮酒。 妊娠期间可能对胎儿有风险,仅在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哺乳期间药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应考虑停止哺乳。 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建立,不推荐使用。 老年人也需谨慎使用,过量服用时应立即就医,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且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副作用

头痛,恶心,失眠,疲劳,腹泻,过敏反应,血清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食欲减退,低钠血症,焦虑,神经质,不安,紧张,性欲减退,睡眠障碍,异常梦境,离人症,心情亢奋,快乐心情,思维异常,性欲异常,磨牙,轻躁症,躁狂,幻觉,焦虑,恐慌发作,自杀冲动与行为,混乱,注意力障碍,头晕,味觉异常,嗜睡,困倦,颤抖,精神运动性过敏反应,运动异常,运动失调,平衡障碍,间歇性肌痉挛,抽搐,久坐不安,Buccglosal综合征,血清素综合征,记忆障碍,视力模糊,瞳孔扩张,心悸,心室性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潮红,低血压,血管炎,血管扩张,打哈欠,呼吸困难,咽炎,肺相关事件,鼻出血,呕吐,消化不良,口干,吞咽困难,食道疼痛,胃肠道出血,特异性肝炎,皮疹,荨麻疹,瘙痒,多汗,脱发,淤伤增加倾向,冷汗,血管性水肿,斑点出血,光敏反应,瘀斑,多形性红斑,关节痛,肌肉痉挛,肌肉痛,尿频,排尿痛,尿潴留,排尿障碍,妇科出血,勃起功能障碍,射精障碍,性功能障碍,乳流,高催乳素血症,持续勃起症,焦虑心情,畏寒,倦怠感,异常心情,寒冷感觉,热感觉,黏膜出血,体重减轻,异常肝功能值,自杀念头,自杀行为,骨折,戒断症状,头晕,感觉障碍,睡眠障碍,虚弱,焦虑,颤抖,头痛,过敏反应,逐渐全身反应,严重皮肤,肾脏,肝脏或肺相关反应,体重减轻,生长迟缓,性成熟延迟,性功能障碍,低钠血症,血小板功能变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房颤,白内障,脑血管事件,胆汁淤积性黄疸,运动异常症,嗜酸性肺炎,上皮坏死,多形性红斑,结节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女性型乳房,心脏停搏,肝衰竭,坏死,高催乳素血症,低血糖,免疫相关溶血性贫血,肾衰竭,运动障碍,视神经炎,胰腺炎,全血细胞减少症,肺栓塞,肺高血压,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室性心动过速,阴道出血,攻击性行为,久坐不安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对空气或湿度敏感,因此必须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存放温度需保持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以保持药物效能。

外观·包装

外观

含有白色至灰白色粉末的上下部淡黄色硬胶囊剂

包装单位

30粒/瓶, 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