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比特温注射液1号
L-异亮氨酸 3.45g · L-亮氨酸 4.55g 等20种
溶液剂 · 处方药 · 复方制剂
大韩药品工业(株)
品目基准编码 200301713 · 申报 2003.12.08 · 医保编码 645103111
改善水分、电解质和营养(氨基酸·热量)不足
本药物用于无法或不足够通过口服或胃肠道进行营养供给的患者,通过中心静脉营养供给补充所需的水分、电解质、氨基酸和卡路里。
给药前打开隔室,将A液和B液混合后使用。 ○成人:总氨基酸最大剂量为1~1.5 g/kg体重/日;输注速度不得超过1.0 mL/kg/小时(相当于葡萄糖0.25 g/kg、氨基酸0.05 g/kg)。建议在12~24小时内静脉滴注,本品原则上经中心静脉给药。 老年患者、蛋白质需求量较高的烧伤患者等,应适当调整剂量及输注速度。
儿童应适当调整剂量及输注速度。
本药物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和含钙的静脉制剂及头孢曲松一同使用时可能会产生沉淀,因此不应同时给药。 对过敏反应、特定电解质异常、肾脏及肝功能障碍、特定心脏疾病以及2岁以下婴儿等特定患者应禁止使用。 对脓毒血症、肝功能障碍、肾功能障碍、心衰等健康状况不稳定的患者应谨慎给药,由于亚硫酸氢钠成分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或哮喘发作,因此需特别注意。 给药期间需定期检查血糖、电解质、肝与肾功能,以便及早发现异常反应并做出适当应对。 过量给药时可能会出现酸中毒、液体过多、电解质失衡、高血糖等症状,因此需严格控制给药速度和剂量。 对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本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仅在治疗效果超过风险的情况下方可给药。 老年人因生理功能可能下降,因此需慢慢调整给药速度和剂量。 本药物应通过中心静脉缓慢注射,尽量避免外周静脉注射。 给药时应保持无菌状态,若药液变色、泄漏、包装损坏等情况应停止使用。 存储时应在未开封状态下于室温下保存,应避免冷冻保存。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物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最佳存放温度为1度至30度之间。 如此存储可以更好地维持药物效果。
内部隔板分隔的透明塑料容器中充满淡黄色的透明液体
1000mL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