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达伊氟胶囊(氟康唑)

达伊氟胶囊(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首尔制药(株)
外观
上段为蓝色,下段为白色,填充白色粉末的胶囊剂
包装
30粒/瓶,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202853 · 申报 2002.11.05 · 医保编码 6529001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及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 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6. 由于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药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或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长出未受感染的新指甲)。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而异,也可能随年龄而变化。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指甲有时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药50 mg,连续给药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如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根据成人剂量换算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执行,且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首尔制药(株)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及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部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病,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部感染,尿路感染,全身念珠菌病,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肺部感染,隐球菌皮肤感染,隐球菌病,真菌感染,手真菌病,趾甲真菌病,脚气,足部皮癣,体部皮癣,阴囊湿疹,麻风,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该药物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此外,能有效治疗免疫功能正常患者和免疫功能缺陷患者的口腔、咽、食道、支气管、皮肤和黏膜发生的念珠菌病。还可用于全身念珠菌症,即血液中的念珠菌感染等严重侵袭性真菌感染。帮助治疗免疫缺陷患者的隐球菌病及其复发预防。此外,该药也用于预防由于癌症治疗或骨髓移植引起的免疫功能降低而导致的真菌感染,以及治疗手指趾甲真菌感染、体部皮癣等各种皮肤真菌感染。换句话说,该药广泛应用于多种真菌感染,改善患者健康。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 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给药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6. 由于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每日1次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给药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或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长出未受感染的新指甲)。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而异,也可能随年龄而变化。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指甲有时仍可能受损。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药50 mg,连续给药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如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根据成人剂量换算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执行,且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自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相同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低于10 mg的剂量时,为准确给药,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该药不适合某些患者使用。 例如,曾对本药或其成分过敏,或在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不应给予使用。 此外,与某些其他药物合用时可能会发生严重副作用,因此不应联用。 该药含有乳糖,因此乳糖不耐受或相关遗传疾病患者不适宜。 肾功能或肝功能差的患者,心脏疾病或电解质异常导致的心律失常风险患者应谨慎使用此药。 该药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非常重要。 该药可能与其他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特别是在与影响心脏的药物或在肝中代谢的药物合用时,必须严格遵循医嘱。 在怀孕期间不应使用此药,可育女性在用药期间及用药后一定时期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妇女也不应使用此药更为安全。 儿童,尤其是6个月以下的婴儿仍未确定其安全性,只在必要时慎用。 用药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头晕或癫痫,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予以注意。 超量服用时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适当治疗。

副作用

  • 无颗粒性白血球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水肿
  • 高三酰甘油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8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发作
  • 眩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头晕
  • 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升高
  • AST升高
  • 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升高
  • 肝毒性
  • 肝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出汗增加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
  • 急性广泛性脓疱性皮肤病
  • 皮肤剥脱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伴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
  • 肌肉痛
  • 疲劳
  • 倦怠
  • 无力
  • 发热
  • 肾上腺功能不全
  • 幻觉
  • 精神错乱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物应储存在密封容器中,避免空气或湿气的接触。此外,应在1到30度的室温下储存,以保持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上段为蓝色,下段为白色,填充白色粉末的胶囊剂

包装单位

30粒/瓶,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相关搜索

搜索标签

推荐搜索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