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纳西乳膏1%(盐酸特比萘芬)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安国药品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199701228 · 申报 1997.12.12 · 医保编码 650202142
治疗皮肤真菌感染(如足癣、股癣等)、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本药用于治疗由多种皮肤真菌引起的足癣、股癣、体癣等皮肤真菌感染。同时对引起癣菌病的Pityrosporum orbiculare(马拉色菌的一种)和皮肤念珠菌病也有效。即,有助于改善多种皮肤霉菌感染。
每日涂于患处(疾病部位)1 ∼ 2次。 足癣:每日1次,1周 趾间型(脚趾之间)足癣:每日2次,1周 足底型(脚底)足癣:每日2次,2周 体癣、股癣:1 ∼ 2周 皮肤念珠菌病:1 ∼ 2周 花斑癣:2周
对本药或本药成分有过敏反应的人应避免使用此药。 孕妇或有可能怀孕、哺乳的女性也应避免使用此药。 儿童不宜使用此药。 如在使用此药后皮肤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如皮肤受到严重刺激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咨询专家。 如皮肤出现荨麻疹、红斑、瘙痒、刺激、皮炎、脱皮、伤口结痂、色素异常、疼痛、灼痛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 未经医生指示,不建议用密封绷带或包装方法使用此药。 若使用此药后无效,应进行检查以确认是否有其他感染,必要时进行其他治疗。 若存在念珠菌感染,应避免使用酸性肥皂。 由于伤口部位或广泛部位,以及对婴儿可能有吸收风险,应谨慎使用。 如不慎误服此药,应用药用炭清除主要成分,必要时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仅供外用,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进入眼睛。 如进入眼睛,应用水彻底冲洗,并迅速采取措施以防止眼睛刺激或感染加重。 不应用于指甲、头皮、嘴周、阴道部位。 动物实验显示本药有轻微的光毒性,因此在阳光暴露时需特别小心。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安全地方, 应放入原装容器中保存,避免转移到其他容器,以保持药品质量并安全使用。
伴有皮疹的过敏反应、过度刺激、皮肤荨麻疹、红斑、皮疹、潮红、瘙痒、刺激感、局部接触性皮炎、皮肤脱皮、伤口结痂、色素沉着异常、疼痛、灼热感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此外,维持药效的重要条件是存放在室温,即1度至30度之间的温度。
白色的霜剂
20克/管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安国药品有限公司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GP Therapeutics Korea Co., Ltd.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韩国休泰克制药(株)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美迪卡韩国(株)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庆南制药(株)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大华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高丽制药有限公司
盐酸特比萘芬 10mg
乳膏 · 非处方药
永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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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