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看塔斯敏片(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 325mg
片剂 · 非处方药
大宇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199600669 · 申报 1996.05.14 · 医保编码 649602220
缓解感冒(发热、疼痛)及疼痛(头痛、神经痛)
本药对因感冒引起的发热和各种疼痛(如头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扭伤引起的疼痛)有效。此外,也可用于牙痛、关节痛和类风湿性疼痛。帮助改善与各种疼痛相关的症状。
成人:作为对乙酰氨基酚,每次0.3-1.0g,每日3-4次口服。 每日最高可用量为4g。 根据年龄、疾病、症状适当增减。
儿童用(药片):每日3-4次口服。 11-14岁:200-400mg(2片)(4片) 7-10岁:150-300mg(1-2片)(2-4片) 3-6岁:100
本药可能对肝脏造成负担,因此经常饮用超过三杯酒的人使用前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服用本药期间,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严重皮肤反应,如果皮肤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请立即停止服用并咨询专业人员。 本药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请注意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00mg,不应与其它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同时服用。 有过敏史或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心功能异常的人应避免使用本药。 患有阿司匹林哮喘或正在服用特定药物的人,在使用本药前务必咨询专业人员。 怀孕或哺乳的女性、高龄者及有特定血液异常或出血倾向的人,在使用前咨询医疗人员非常重要。 在服用本药期间,如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过敏反应、皮疹、呕吐、胃肠出血等症状,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就医。 长时间服用者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或肝功能检查,若发现异常可能需要调整剂量或停止服用。 儿童和老年人应以最低剂量服用,并在服用后仔细观察状态。 若过量服用本药,即使没有症状,也应立即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可能需要进行肝保护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建议放在原包装内并密封保存是安全的。
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固定性皮疹、瘙痒性(瘙痒)皮疹、皮疹、AST升高、ALT升高、高音离子代谢性酸中毒(HAGMA)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不应与含对乙酰氨基酚的其他产品、其他消炎镇痛药、巴比妥类药物、三环类抗抑郁药一起使用。 同时与华法林、锂、氢氯噻嗪类利尿剂服用时应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不应与酒精一起服用。
本药应存放在防止空气进入的密闭容器中,建议在1度至30度的室温下保存。这样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更长时间。
白色圆形药片。
10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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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 非处方药
大宇制药有限公司

对乙酰氨基酚 32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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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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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