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巴农凝胶(凯托普芬)
酮洛芬 30mg
非处方药
大和制药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199201803 · 申报 1992.06.18 · 医保编码 645601701,645601702
退行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肩关节周围炎等镇痛及消炎效果
本药用于缓解退行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肩关节周围炎、腱或腱鞘炎、腱周围炎、肱骨外髁炎(网球肘等)等关节及腱疾病以及肌肉痛、外伤引起的肿胀和疼痛。
凯巴农胶(氟比洛芬)警告剂(读面贴剂):将药物表面的保护膜撕去后,每天在患处贴上2次。 警告剂(凯芬特-艾尔,氟比洛芬贴片):将药物表面的保护膜撕去后,每天在患处贴上1次。 胶剂3%:根据症状涂抹适量,每天在患处涂抹1-4次,并轻轻擦揉以促进吸收。 胶剂5%:根据症状涂抹适量,每天在患处涂抹1-2次,并轻轻擦揉以促进吸收。
本药不应被有过本药成分过敏反应的人使用。 有阿司匹林哮喘或因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而引起哮喘发作的人也不应使用本药。 对特定药物有过敏史的人,使用本药时可能会出现交叉反应,因此要小心。 妊娠六个月后的孕妇因可能对胎儿造成风险不应使用本药。 15岁以下儿童不应使用本药。 有支气管哮喘的人在使用前必须咨询医生或药师。 同时接受其他治疗的人在使用本药前也应与专业人士咨询。 在孕期或哺乳期的人,因安全性不确定,建议避免长期使用。 在使用期间如出现荨麻疹、呼吸困难、面部肿胀等严重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家。 如出现喘息或呼吸困难症状可能是哮喘发作,需立即停止使用并去医院。 如皮肤出现皮疹、瘙痒、水泡、红肿的症状应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由于紫外线可能加剧皮肤反应,使用中及使用后2周内应避免阳光照射,务必使用服装、帽子、太阳镜和防晒霜。 如果使用超过一周症状未见好转,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本药有助于缓解症状,但并不是治疗根本原因的药物。 有皮肤感染时须与感染治疗药物一起使用,并需仔细观察症状。 用于慢性疾病时,需考虑药物与其他治疗方法,并注意不良反应。 不得在眼睛或口腔等粘膜部位使用。 在损伤的皮肤或湿疹部位使用时可能会有刺激或疼痛,需小心。 不得用于脚气或白癣等真菌感染。 禁止用封闭绷带包裹涂抹的部位。 本药应保存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安全地方。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可能会因为空气或光线而变质,因此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 建议避免直射阳光,存放在凉爽的室温下,即1度到30度之间的温度。
均匀透明的凝胶
30克/管 ,50克/管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