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罗克特片15毫克(利伐沙班)
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片剂 · 处方药
(株)奥斯韩国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2100130 · 批准 2021.01.06
该产品已于2026.01.06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预防卒中及栓塞,治疗血栓和肺栓塞并预防复发,预防术后血栓
本药用于减少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脑卒中及全身栓塞症的风险。同时治疗深静脉血栓症及肺栓塞症,并有助于降低这些疾病的复发风险。此外,对于接受下肢主要整形外科手术的成人患者,其在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症方面也有效。本药在减少由于血栓造成的风险方面起重要作用,对于改善患者症状有很大帮助。
本品10 mg可不受进食影响服用,15 mg及20 mg应与食物同服。 成人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20 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 mg。 接受支架置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联用利伐沙班每日1次15mg[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每日1次10mg]和P2Y12抑制剂最长达12个月的经验有限。(参见“12. 临床试验信息”)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 用于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本品初始推荐剂量为前3周每日2次,每次15 mg。此后,用于治疗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推荐维持剂量,以及用于降低复发风险的推荐剂量,均为每日1次,每次20 mg。 完成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治疗(至少6个月)后,为降低复发风险而延长治疗时,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10mg。治疗期限和治疗剂量应在个体评估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与出血风险后确定。 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的治疗及降低复发风险 第1-21天:15mg每日2次,30mg 第22天起:20mg每日1次,20mg 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复发风险 治疗6个月以上后:10mg每日1次,10mg 本品每日最大剂量在治疗的前3周为30 mg,此后治疗期间为20 mg。 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 mg。确认止血后,应在术后6~10小时内开始首次给药。给药期限取决于患者因手术类型而具有的静脉血栓栓塞风险;建议髋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5周,膝关节置换术患者治疗2周。 漏服本品时 正在每日2次服用15 mg的患者:应立即服用本品,此时可能一次服用2片15 mg。从次日起继续每日2次、每次15 mg。 正在每日1次服用10、15、20 mg的患者:应立即补服漏服剂量。从次日起继续每日1次服用1片。不得为了补服漏服剂量而使每日剂量达到推荐剂量的两倍。 由维生素K拮抗剂转换为本品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应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3.0时开始服用本品。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应停止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在INR ≤ 2.5时开始服用本品。 服用本品后,无论剂量如何,INR值均会出现假性升高。INR不适用于测量本品的抗凝活性,因此不得用于此目的。 由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 由本品转换为维生素K拮抗剂的患者,应同时使用维生素K拮抗剂,直至INR≥2.0。转换后的前2天给予维生素K拮抗剂标准剂量,此后根据INR检查结果调整维生素K拮抗剂剂量。 同时接受本品和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的患者,在服用本品后24小时内不得进行INR检查。停用本品时,可在末次服药24小时后进行INR检查。 由胃肠外抗凝剂转换为本品 对于正在接受胃肠外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应在下一次预定胃肠外制剂(例如低分子量肝素)给药时间前0~2小时开始服用本品;或者在停止持续给药的胃肠外制剂(例如静脉注射普通肝素)时开始服用本品。 由本品转换为胃肠外抗凝剂 停用本品,并在下一次应服用本品的时间开始给予胃肠外抗凝剂。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0-8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有限临床经验,本品血药浓度显著升高,因此应慎用。由于缺乏肌酐清除率低于15 mL/min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经验,不建议使用本品。 降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和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15-29 mL/min)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5 mg。 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治疗/降低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复发风险/接受下肢主要骨科手术(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术)的成人患者预防静脉血栓栓塞: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损害患者 应避免将本品用于伴有凝血障碍的肝病患者,以及中度(Child Pugh B)和重度(Child Pugh C)肝功能损害患者。 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 可在使用前将本品碾碎,与水或苹果酱等混合后口服。也可将本品碾碎后与少量水一起经胃肠道管给药。经胃肠道管给药前,应确认导管位置正确,并在给药后用水冲洗导管。
本药通过抑制血液凝固起作用。 与其他抗凝剂一样,存在出血风险,因此需仔细观察出血迹象。 如发生严重出血,需立即停止服用本药。 在某些情况下,可通过检查血药浓度来参考过量用药或紧急情况。 对本药的主要成分或成分过敏的患者,以及临床上有显著出血的患者、重度肝病患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乳糖不耐症患者应避免服用本药。 同样,近期存在出血风险的疾病或接受过手术的患者,以及与其他抗凝剂或某些抗真菌药物联合使用时,也应避免给药。 肾功能弱的患者或有出血风险的疾病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并在与其他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药物同服时需特别注意。 本药可能导致出血、贫血、胃肠道不适及过敏反应等多种副作用,如有异常症状,请立即咨询医生。 尤其是老年人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可能升高,出血风险可能增加,应特别小心。 孕妇因可能影响胎儿,应避免服用;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在服用期间必须采取避孕措施。 本药不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若需服用,应在停止哺乳后再使用。 过量服用可能会大幅增加出血风险,因此必须严格控制用量,并应根据医生建议停用或调整服用。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出现嗜睡或昏厥的情况,因此需谨慎。 本药可与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如在服用其他药物,请务必告知医疗人员。 在手术或侵入性操作前,应暂停本药的服用一段时间,因可能增加出血风险,需遵循医疗人员的指示。 如突然停用本药,可能会增加血栓形成风险,因此在停用时必须与医生商量,接受替代治疗。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潮气进入。储存温度需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有效保持药效。
棕色的双面凸圆形薄膜包衣片
100片/盒[(10片/PTP*1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片剂 · 处方药
(株)奥斯韩国制药

利伐沙班(微粉化) 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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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韩国有限公司

利伐沙班(微粉化) 1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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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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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2.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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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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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唯唯制药
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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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东谷生物制药
利伐沙班(微粉化) 2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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