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伊普兰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伊普兰片1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2.77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伊顿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椭圆形膜衣片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0574 · 批准 2020.02.04 · 医保编码 62890156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强迫症
给药对象
成人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连续服用1周后增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本品连续给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之后,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减至每日5mg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个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应进行药物治疗。尚未评估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药物治疗只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接受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每日给予20mg,至少持续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长期使用本品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接受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每日给予10mg或20mg,至少持续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恢复,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个别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前2周给药。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出现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MAO抑制剂的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本品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天。反之,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前,停用本品后至少应间隔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本品静脉注射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知悉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伊顿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强迫症

  • 重度抑郁症、广场恐惧症、恐慌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重度抑郁症、恐慌障碍(包括或不包括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和强迫症。

给药方法

成人给药量

对于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通常,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治疗效果,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连续服用1周后增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本品连续给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之后,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减至每日5mg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个体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应进行药物治疗。尚未评估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药物治疗只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服用1周后,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接受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每日给予20mg,至少持续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长期使用本品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接受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每日给予10mg或20mg,至少持续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恢复,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个别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前2周给药。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出现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精神疾病治疗中转换MAO抑制剂的相关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本品治疗时,至少应间隔14天。反之,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前,停用本品后至少应间隔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包括住院在内的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内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末次给药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本品静脉注射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知悉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的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是一种抗抑郁药,用于治疗如重度抑郁症等精神疾病。 在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18~24岁)中使用时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使用时必须十分谨慎。 本药不能与某些药物同时服用,尤其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吡莫齐特联用可能存在风险。 青光眼患者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应在使用本药时谨慎。 在使用初期的1~2周内可能会出现焦虑、失眠、头晕、恶心、头痛等各种不良反应,但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轻。 本药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血清素综合症,因此与其他血清素类药物一起使用时需谨慎。 突然停药可能导致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 有心脏病或QT间期延长的患者使用前建议进行心电图检查,以评估心律失常的风险。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必须咨询医生后才能使用本药,特别是在妊娠晚期可能对新生儿产生影响。 老年患者应从较低剂量开始用药,并在驾车或操作机械时需谨慎。 如在服药期间出现抑郁症状恶化、自杀想法或异常行为,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副作用

血小板减少症,过敏性反应,不适当抗利尿激素分泌,高催乳素血症,食欲减退,食欲增加,体重增加,体重减轻,低钠血症,食欲不振,焦虑,坐立不安,异常梦境,性欲减退,性无能,磨牙症,烦躁,神经过敏,恐慌发作,意识混乱,攻击,离人症,幻觉,躁狂症,自杀念头,自杀行为,失眠,嗜睡,头晕,知觉异常,颤抖,味觉障碍,睡眠障碍,晕厥,血清素综合症,运动障碍,运动障碍,抽搐,精神运动性不安,散瞳,视力障碍,耳鸣,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心电图QT延长,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直立性低血压,鼻窦炎,打哈欠,流鼻血,恶心,腹泻,便秘,呕吐,口渴,胃肠道出血,肝炎,肝功能检查异常,出汗增多,荨麻疹,脱发,皮疹,瘙痒,斑片出血,血管水肿,关节疼痛,肌肉疼痛,横纹肌溶解,尿潴留,射精障碍,勃起功能障碍,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乳汁渗出,产后出血,持续勃起症,疲劳,发热,水肿,头痛,口干症,腹痛,消化不良,肠炎,感觉异常,咳嗽,哮喘,呼吸困难,骨折,心悸,高血压,麻痹,锥体外系障碍,偏头痛,胸痛,频尿,震颤,口干,胃灼热,镇静,腹部不适,焦虑,失眠,幻视,逆行性焦虑,癫痫发作,躁狂,自杀冲动,自杀行为,敌意,攻击性,冲动性,无法正坐症,戒断症状(头晕,睡眠障碍,焦虑,恶心,呕吐,颤抖,意识混乱,出汗,头痛,腹泻,心悸,情绪不安,过敏性,视力障碍),新生儿精神行为障碍(呼吸困难,青紫,窒息,抽搐,体温不稳定,喂养困难,呕吐,低血糖,肌肉紧张亢进,肌肉紧张降低,过度反射,震颤,烦躁,过敏性,嗜睡,持续哭泣,嗜睡,睡眠困难),新生儿肺动脉高压持续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对光敏感,因此应存放在不透光的容器中。 此外,建议保持在1℃至30℃的室温下存放。 这样可以长期保持药物的效力。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椭圆形膜衣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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