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拉坎片50毫克(氟康唑)

普拉坎片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片剂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名文生物(株)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片剂
包装
30片/瓶,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2000243 · 批准 2020.01.15 · 医保编码 07970003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和预防隐球菌病,预防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胶囊、片剂、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 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假牙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假牙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连续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 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 1次,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 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 1次,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应每日1次给予本品至少 200 mg,并无限期持续给药。 6. 由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因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若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建议每日1次给予 400 mg。对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 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至 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 400 mg 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予 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有所不同。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可能出现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和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或每周1次给予 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 50 mg,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 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自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 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 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根据成人剂量换算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给药,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为防止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12 mg/kg。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6-12 mg/k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12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12 mg/k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防止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应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名文生物(株)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皮肤真菌病,治疗和预防隐球菌病,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咽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假牙引起的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症、全身念珠菌病、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病、真菌感染症、指甲真菌病、足癣、体癣、股癣、腋下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的治疗。此外,对于免疫功能正常的患者以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口咽、食道、支气管、肺等多个部位的念珠菌感染症也有效。也用于全身蔓延的念珠菌血症及侵袭性念珠菌感染症,并助于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特别是用于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的维持疗法。此外,对于因细胞毒性化学疗法或放射疗法导致免疫力降低的患者,预防真菌感染也是有效的。还用于治疗指甲真菌病、足癣、体癣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这为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感染提供了帮助。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由于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口服制剂(胶囊、片剂、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单次口服 150 mg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假牙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假牙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连续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每日1次 100 mg。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 1次,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 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次 400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 400 mg 1次,自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 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应每日1次给予本品至少 200 mg,并无限期持续给药。 6. 由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因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若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建议每日1次给予 400 mg。对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 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至 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 400 mg 1周。 7. 甲癣每周1次给予 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有所不同。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可能出现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和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每日1次给予本品 50 mg,或每周1次给予 150 mg,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给药6周。花斑癣每日1次给予 50 mg,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 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自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 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 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 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根据成人剂量换算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给药,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为防止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12 mg/kg。至少治疗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6-12 mg/k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12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12 mg/k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防止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应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用于对特定过敏反应的人群。特别是如果曾对本药或类似药物有过敏反应,应避免服用。 怀孕期间、怀孕可能性存在或正在哺乳的女性不应服用本药,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后须在一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 有心脏疾病或电解质异常,或肾脏或肝功能存在问题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药。 此外,本药含有乳糖,因此对于乳糖不耐症或特定遗传代谢异常的人群也不应使用。 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务必告知医疗人员,特别是在与影响心脏的药物或在肝脏代谢的药物同时使用时需谨慎。 在服用本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肾功能、血液检查及电解质水平很重要。 罕见的严重副作用可能包括肝功能障碍、皮疹、心律失常等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由于可能发生眩晕或癫痫发作,请务必小心。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幻觉或异常行为,必须立即就医,并在必要时通过血液透析帮助药物排泄。

副作用

无颗粒细胞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过敏性休克,血管水肿,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低钾血症,失眠,嗜睡,头痛,癫痫,眩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颤抖,头晕,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QT延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胀,口干,ALT增高,AST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胆汁淤积,黄疸,胆红素增高,肝毒性,肝功能衰竭,肝细胞坏死,肝炎,肝细胞损伤,皮疹,瘙痒,荨麻疹,出汗增加,药物皮疹,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急性泛发性脓疱性皮炎,脱落性皮炎,面部水肿,脱发,伴有嗜酸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肌肉疼痛,疲劳,乏力,无力,发热,肾上腺功能不全,幻觉,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不受空气或湿气影响的密封容器中。储存温度建议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安全保护药物的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粉红色的长方形片剂

包装单位

30片/瓶,100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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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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