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尔科纳胶囊(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已过期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金斯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中充满白色粉末
包装
30粒/瓶,100粒/瓶
许可状态
已过期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7464 · 批准 2019.10.25

该产品已于2024.10.25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真菌病(念珠菌、隐球菌)、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混悬剂)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部念珠菌病:通常本品1日1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内疼痛):通常本品1日1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1日1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1日1次100 mg。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1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1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1日1次给药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应本品1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持续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具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1日1次给药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1日1次给药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 1周。 7. 手、足甲真菌病: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足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手、足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手、足甲有时仍会有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1日1次给药50 mg或每周1次给药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给药6周。花斑癣:1日1次给药50 mg,连续给药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根据成人剂量确定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计算,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本品用于出生后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12 mg/k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剂量为6-12 mg/k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12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12 mg/k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调整剂量,应根据儿童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金斯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真菌病(念珠菌、隐球菌)、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喉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口腔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系统感染、隐球菌性脑膜炎、隐球菌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真菌感染、指甲真菌病、趾甲真菌病、足癣、体癣、股癣、癣菌病、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喉、食道等黏膜念珠菌病。此外,对念珠菌血症及全身性侵袭性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性脑膜炎等严重真菌感染也有效。还用于预防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特别有助于防止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还用于降低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及骨髓移植后可能发生的真菌感染风险。对脚指甲、手指甲真菌病、足癣、体癣等多种皮肤真菌病的治疗也有效。总体而言,用于多种真菌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混悬剂)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部念珠菌病:通常本品1日1次50 mg,连续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内疼痛):通常本品1日1次50 mg,连续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1日1次50 mg,连续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1日1次100 mg。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1日1次给药200 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1日1次400 mg。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本品首日单次给药400 mg,从次日起1日1次给药200-400 mg。治疗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应至少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应本品1日1次给药200 mg,长期持续给药。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具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1日1次给药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1日1次给药400 mg。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药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药400 mg 1周。 7. 手、足甲真菌病:每周1次给药150 mg,持续给药直至手、足甲重新长出(直至未感染的新手、足甲长出)。新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手、足甲有时仍会有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1日1次给药50 mg或每周1次给药150 mg,连续给药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给药6周。花斑癣:1日1次给药50 mg,连续给药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存在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 儿童 根据成人剂量确定的儿童剂量通常按以下标准计算,且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本品用于出生后未满6个月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6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3 mg/k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12 mg/k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剂量为6-12 mg/k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给予12 mg/kg,此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根据患者反应,可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12 mg/kg。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给予6 mg/k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调整剂量,应根据儿童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可用于特定患者。例如,曾对本药或同类药物有过敏反应的人,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服用特定心脏疾病或药物的患者,不应使用本药。 另外,患有乳糖不耐受等遗传性代谢障碍的患者也不应服用本药。 使用本药时需特别小心。有药物过敏史的人、肾功能或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心脏病或电解质失衡的患者需谨慎使用本药。 本药可能影响肝功能,因此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测很重要。此外,由于可能影响心脏的电活动,存在心律失常的风险,患有心脏疾病的患者特别需要注意。 本药可能与多种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如果有其他正在服用的药物,必须咨询医生;某些药物合并使用可能出现严重副作用,因此应避免联合使用或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孕期使用本药可能对胎儿造成危害,因此最好避免使用,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服药期间及服药后的一段时间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使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 对儿童,尤其是6个月以下的婴儿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因此仅在必要时谨慎使用。 在服用本药期间,驾车或操作危险机器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癫痫发作,因此应注意。 最后,若过量服用本药,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需立即寻求医疗帮助。过量时可根据症状进行治疗,并在必要时通过血液透析帮助排除药物。

副作用

无粒细胞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或湿气敏感,因此必须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储存温度应保持在1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储存可保持药物效果。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中充满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粒/瓶,100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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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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