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希尔片20毫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25.54mg
片剂 · 处方药
华一药品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7344 · 批准 2019.10.18
该产品已于2024.10.18变为已过期状态。目前可能已停止销售,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治疗重性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及强迫障碍
本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障碍、惊恐障碍(包括有无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以及强迫症等多种精神健康问题。帮助缓解各类疾病的症状,改善日常生活中的不适。这些用途旨在促进患者心理的稳定,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对主要抑郁障碍和多种焦虑障碍的治疗有效。
尚未确立每日剂量超过20mg时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加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加剂量。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服用1周后增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出现。对于惊恐障碍,尚未对本品连续用药超过10周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对每位患者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症状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至每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慢性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的长期治疗研究持续了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益处。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应进行药物治疗。尚未对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进行比较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用药1周后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接受12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用药试验,给予每日20mg,至少持续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长期使用本品的益处。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最大20mg。 对接受16周开放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用药试验,给予每日10mg或20mg,至少持续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在足够长的时间内用药。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益处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前2周用药。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止使用本品时,应至少用1-2周逐渐减量,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停药症状。 5) 与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转换相关 停止使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后,开始使用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如需开始使用精神疾病治疗用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经过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对于已经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超过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末次给药后24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对于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且剂量不超过1mg/kg的情况,其风险尚不明确。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知悉此类用药可能引发血清素综合征急症。
本药在给予具有主要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及年轻成人时,可能增加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因此必须非常谨慎使用。 本药不得与特定药物一同使用,特别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帕莫捷联合使用时会导致严重副作用,因此绝对禁止联用。 青光眼患者及有青光眼病史的人需注意使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会扩瞳并升高眼压。 在用药初期1-2周内,可能出现焦虑、失眠、头晕等多种不良反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往往会减少。 在服用本药期间,若出现抑郁症状恶化或产生自杀念头、攻击性、愤怒等异常行为变化,须立即咨询医生。 癫痫患者需仔细观察并使用本药,因为本药可能会提高发作风险。 糖尿病患者可能影响血糖控制,因此需频繁监测血糖,并在需要时调整药物剂量。 本药如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量。 有心脏疾病或QT间期延长的患者使用本药时,可能会增加心律失常的风险,因此在用药前需要进行心电图检查,并在用药过程中也要密切观察。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使用本药可能会影响新生儿,因此必须在咨询医生后使用,哺乳期间应避免服用本药或停止哺乳。 本药与其他作用于血清素的药物联用可能会导致严重副作用(血清素综合征),因此在联用时需格外小心。 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虽本药对精神功能影响较小,但因个体差异仍需注意。 儿童和老年人需调整剂量,尤其是老年人应从较低的初始剂量开始。 本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充分验证,因此不建议使用。 存放本药时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并避免转移至其他容器。
thrombocytopenia, 过敏反应, 不适当抗利尿激素分泌, 高泌乳素血症, 食欲减退, 食欲增加, 体重增加, 体重减轻, 低钠血症, 食欲不振, 不安, 坐立不安, 异常梦境, 性欲减退, 性欲无感, 牙 grinding, 焦虑, 神经敏感, 惊恐发作, 意识混乱, 攻击, 分离感, 幻觉, 狂躁, 自杀念头, 自杀行为, 失眠, 嗜睡, 头晕, 知觉异常, 颤抖, 味觉障碍, 睡眠障碍, 晕厥, serotonin综合症, 运动异常, 运动障碍, 抽搐, 精神运动性不安, 久坐不安症, 瞳孔散大, 视觉障碍, 耳鸣, 心动过速, 心动过缓, 心电图QT延长, 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 室性心律失常, 体位性低血压, 额窦炎, 冒气, 鼻出血, 恶心, 腹泻, 便秘, 呕吐, 口渴, 消化道出血, 肝炎, 肝功能检查异常, 出汗增加, 荨麻疹, 脱发, 皮疹, 瘙痒, 风团出血, 血管水肿, 关节痛, 肌肉痛, 跨纹肌溶解, 尿潴留, 射精障碍, 勃起功能障碍, 子宫出血, 月经过多, 乳汁溢出, 产后出血, 持续勃起症, 疲劳, 发热, 水肿, 头痛, 口干症, 腹痛, 消化不良, 肠炎, 感觉异常, 咳嗽, 哮喘, 呼吸困难, 骨折, 高血压, 麻痹, 运动障碍, 偏头痛, 胸痛, 心悸, 失眠, 攻击反应, 食欲不振, 幻觉, 镇静, 尿频, 震颤, 腹部不适, 焦虑, 幻视, 逆行性焦虑, 癫痫发作, 狂躁, 血糖控制变化, 焦虑, 焦虑, 惊恐障碍, 兴奋, 敌意, 侵略性, 冲动性, 久坐不安症, 轻度躁狂, 狂躁, 戒断症状(头晕, 睡眠障碍, 焦虑, 恶心, 呕吐, 颤抖, 混乱, 出汗, 头痛, 腹泻, 心悸, 情绪不安, 过敏性, 视觉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对光敏感,应存放在遮光的容器中。同时,药物应在1至30摄氏度的室温下保存,以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白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瓶,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25.54mg
片剂 · 处方药
华一药品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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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鲁德贝克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韩国隆德贝克(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HK 仁恩(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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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品(株)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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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制药有限公司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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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制药株式会社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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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钟根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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