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加巴特克斯胶囊100毫克(加巴喷丁)

加巴特克斯胶囊100毫克(加巴喷丁)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成分・含量
加巴喷丁›10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泰拉珍生物科技
外观
内含白色或浅灰色粉末的上下白色硬胶囊
包装
30粒/瓶,3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7285 · 批准 2019.10.16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癫痫(部分性发作)
服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服用量
癫痫 —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和辅助治疗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治疗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加巴喷丁剂量可增加至 1,2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有关加巴喷丁超过 2,400 mg/day 剂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尚不充分。) 用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 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用药。虽然尚无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的证据,但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导致癫痫持续状态。如需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调整。 神经病理性疼痛 (Neuropathic pain) — 成人(18岁及以上)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治疗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 必要时,可在一周内将剂量增加至加巴喷丁 1,8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3,60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尚未评估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中超过5个月疗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体弱患者 体重较轻的体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本品剂量应以每次增加100 mg的幅度递增。 老年患者 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可能下降,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超过 80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mL/min) — 每日总剂量a (mg/日) ≥80 — 900∼2,400 50∼79 — 600∼1,800 30∼49 — 300∼900 15∼29 — 150b∼600 <15 —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b:应每2天服用 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 15 mL/min 的患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起始剂量:建议使用 300~400 mg 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服用 200~300 mg 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日子不服用本品。 给药方法及疗程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3次给药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超过12小时。 如漏服本品(距上次服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补服额外剂量应由医生判断。 与含镁或铝的抗酸剂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剂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样可显著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本品的用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 如需减少本品剂量、停药或更换为其他替代药物,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进行(根据处方医生的判断,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为减少嗜睡、头晕、疲劳、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治疗第一天的首次给药应安排在就寝时。
儿童服用量
3岁以上至12岁以下儿童的辅助治疗: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30 mg/kg/day,应在开始用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第1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第2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第3天起: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必要时可增至每日每 kg 体重最多4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给药。

成分

生产厂家
(株)泰拉珍生物科技

功效・作用

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癫痫(部分性发作)

  • 癫痫,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二次全身症状,部分性发作,神经病理性疼痛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癫痫的治疗。特别是在13岁以上的青少年和成人中,对于新诊断的癫痫部分性发作,无论是否伴有二次全身症状,均有效。此外,对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作为辅助治疗,无论是否有二次全身症状,均有助于控制部分性发作。此外,本药还用于缓解神经病理性疼痛,对改善患者症状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药在治疗癫痫和神经病理性疼痛方面均非常有效。

服用方法

成人服用量

癫痫 — 13岁及以上患者的单药治疗和辅助治疗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治疗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加巴喷丁剂量可增加至 1,2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2,400 mg。(有关加巴喷丁超过 2,400 mg/day 剂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尚不充分。) 用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 癫痫治疗通常需要长期用药。虽然尚无出现反跳现象(因突然停止治疗而导致癫痫发作频率增加)的证据,但突然停用抗癫痫药可能导致癫痫持续状态。如需停用本品或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调整。 神经病理性疼痛 (Neuropathic pain) — 成人(18岁及以上) 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 900 mg/day,应在开始治疗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 第一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1次;或本品 100 mg 1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300 mg/day) 第二天: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2次;或本品 100 mg 2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600 mg/day) 从第三天起:本品 300 mg 胶囊,每日3次;或本品 100 mg 3粒,每日3次(加巴喷丁 900 mg/day) 除上述方法外,也可将本品 300 mg 1粒,每日3次作为起始剂量(加巴喷丁 900 mg/day)。 必要时,可在一周内将剂量增加至加巴喷丁 1,800 mg/day,每日总剂量不得超过加巴喷丁 3,60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尚未评估神经病理性疼痛治疗中超过5个月疗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体弱患者 体重较轻的体弱患者或移植术后患者,本品剂量应以每次增加100 mg的幅度递增。 老年患者 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可能下降,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参见表格)。 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超过 80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根据下表调整剂量。 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mL/min) — 每日总剂量a (mg/日) ≥80 — 900∼2,400 50∼79 — 600∼1,800 30∼49 — 300∼900 15∼29 — 150b∼600 <15 — 150b∼300 a: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服用。 b:应每2天服用 3 × 100 mg。 肌酐清除率低于 15 mL/min 的患者,剂量应按肌酐清除率的比例减少。 血液透析患者的剂量 起始剂量:建议使用 300~400 mg 加巴喷丁。 维持剂量:进行4小时血液透析后,服用 200~300 mg 加巴喷丁;未进行血液透析的日子不服用本品。 给药方法及疗程 本品应与足量液体一同整粒吞服,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每日3次给药时,为防止惊厥复发,应注意给药间隔不超过12小时。 如漏服本品(距上次服药已超过12小时),是否补服额外剂量应由医生判断。 与含镁或铝的抗酸剂合用时,应在服用抗酸剂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本品。这样可显著减少本品生物利用度的降低。 本品的用药疗程应根据临床需要确定。 如需减少本品剂量、停药或更换为其他替代药物,应至少在1周内逐渐进行(根据处方医生的判断,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为减少嗜睡、头晕、疲劳、共济失调等主要不良反应,治疗第一天的首次给药应安排在就寝时。

儿童服用量

3岁以上至12岁以下儿童的辅助治疗:为使维持剂量达到加巴喷丁30 mg/kg/day,应在开始用药后的前3天按以下方式逐步递增剂量。第1天:给予加巴喷丁10 mg/体重(kg);第2天:给予加巴喷丁20 mg/体重(kg);第3天起:给予加巴喷丁30 mg/体重(kg)。必要时可增至每日每 kg 体重最多40 mg。使用本品时,每日总剂量应分3次给药。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自杀冲动和自杀行为的风险,因此在服用期间若出现情绪变化或抑郁症状,务必及时告知医生。 若突然停药,可能导致癫痫加重或出现持续性癫痫状态,因此在医生指导下应逐渐减少用量。 长期服用时可能出现如胰腺炎等严重副作用,若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需立即停药并就医。 儿童患者可能出现情绪不稳定、敌意、注意力下降、过度活动等神经精神不良反应,监护人应细致观察。 与麻醉药品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时,可能出现严重嗜睡或呼吸抑制等危险副作用,因此合用时务必遵医嘱。 出现过敏反应、皮疹、呼吸困难等症状时,需立即停药并接受急救治疗。 怀孕期间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服用药物前需咨询医生,怀孕期间除特殊情况外避免使用。 哺乳期女性也需考虑本药可能通过乳汁分泌,使用时应咨询专家,并在必要时停乳。 老年人或肾功能受损患者需要调整剂量,因此应遵医嘱服用。 服用期间可能出现头晕或乏力,应注意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 本药可能出现体重增加、视力障碍、记忆力减退等副作用,因此需要定期检查健康状况。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昏迷或严重症状,因此需严格遵循剂量,如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就医。 存放本药时应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保持在原容器中以防止误用或质量下降。

副作用

  • 自杀冲动
  • 自杀行为
  • 抑郁症
  • 情绪和行为异常变化
  • 出血性胰腺炎
  • 情感不稳定
  • 敌意
  • 思维异常
  • 运动过多
  • 无力
再查看 313 项症状
  • 倦怠感
  • 面部水肿
  • 高血压
  • 便秘
  • 牙齿异常
  • 腹泻
  • 消化不良
  • 食欲增加
  • 口渴
  • 恶心
  • 呕吐
  • 白细胞减少症
  • 外周水肿
  • 体重增加
  • 骨折
  • 肌肉疼痛
  • 记忆丧失
  • 运动失调
  • 精神错乱
  • 协调功能异常
  • 头晕
  • 言语障碍
  • 失眠
  • 神经敏感反应
  • 眼球震颤
  • 嗜睡
  • 思维异常
  • 震颤
  • 单一收缩
  • 咳嗽
  • 咽炎
  • 鼻炎
  • 磨损
  • 痘痘
  • 痒
  • 皮疹
  • 弱视
  • 复视
  • 阳痿
  • 无力症
  • 倦怠
  • 面部水肿
  • 高血压
  • 食欲减退
  • 牙龈炎
  • 关节痛
  • 头晕
  • 运动过多症
  • 反射运动的增加
  • 减少或缺乏
  • 感觉异常
  • 不安
  • 敌意
  • 肺炎
  • 尿路感染
  • 视觉异常
  • 病毒性感染
  • 发热
  • 嗜睡
  • 脱水
  • 感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 肝炎
  • 血液凝固异常
  • 征兆消失
  • 喉神经痛
  • 梦游症
  • 假性喉喘鸣
  • 嗓音沙哑
  • 无力症
  • 腰痛
  • 感冒综合症
  • 头痛
  • 感染
  • 疼痛
  • 口干
  • 消化不良
  • 腹胀
  • 恶心
  • 呕吐
  • 外周水肿
  • 体重增加
  • 行走异常
  • 记忆丧失
  • 失调
  • 混乱
  • 头晕
  • 感觉减退
  • 嗜睡
  • 思维异常
  • 颤抖
  • 眩晕
  • 呼吸困难
  • 咽炎
  • 皮疹
  • 弱视
  • 无力症
  • 倦怠感
  • 面部水肿
  • 过敏
  • 全身水肿
  • 体重减少
  • 寒战
  • 陌生感
  • 无力
  • 酒精不耐症
  • 往后效应
  • 低血压
  • 心绞痛
  • 外周血管障碍
  • 心悸
  • 心动过速
  • 偏头痛
  • 噪音
  • 房颤
  • 心力衰竭
  • 血栓性静脉炎
  • 心肌梗死
  • 脑血管性事故
  • 肺血栓症
  • 室性早搏
  • 心动过缓
  • 心包摩擦音
  • 心脏传导阻滞
  • 肺栓塞
  • 高脂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心包积液
  • 心包炎
  • 舌炎
  • 牙龈出血
  • 口渴
  • 口腔炎
  • 唾液分泌增加
  • 胃肠炎
  • 内痔
  • 血便
  • 便失禁
  • 肝肿大
  • 吞咽困难
  • 打嗝
  • 胰腺炎
  • 胃溃疡
  • 结肠炎
  • 口腔水泡
  • 牙齿变色症
  • 口角炎
  • 唾液腺肥大症
  • 嘴唇出血
  • 食管炎
  • 腹裂疝
  • 吐血
  • 直肠炎
  • 过敏性肠综合症
  • 直肠出血
  • 食管痉挛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甲状腺肿大
  • 低雌激素
  • 卵巢功能不全
  • 附睾炎
  • 睾丸肿胀
  • 库欣综合征
  • 外伤引起的淤青样紫斑
  • 贫血
  • 淋巴结病
  • 血小板减少症
  • 白细胞增多
  • 淋巴细胞增多症
  • 非霍奇金淋巴瘤
  • 出血时间延长
  • 腱炎
  • 关节炎
  • 关节僵硬
  • 关节肿胀
  • 良性Romberg测试
  • 肋软骨炎
  • 骨质疏松
  • 囊肿炎
  • 收缩
  • 精神错乱
  • 抑郁症
  • 神经过敏
  • 感知异常
  • 失眠
  • 神经病
  • 性欲减少
  • 不安
  • 解离
  • 反射减少
  • 言语障碍
  • 梦境异常
  • 言语障碍
  • 情感不稳定
  • 眼球震颤
  • 昏迷
  • 嘴周围的感知异常
  • 异常欣快感
  • 感知过敏
  • 运动功能减退症
  • 自杀尝试
  • 焦虑
  • 紧张亢进
  • 性欲增加
  • 运动障碍
  • 肌腱痉挛
  • 前庭障碍
  • 咳嗽增加
  • 支气管炎
  • 鼻炎
  • 鼻窦炎
  • 肺炎
  • 哮喘
  • 肺异常
  • 鼻出血
  • 咳血
  • 变性
  • 痒
  • 皮肤溃疡
  • 皮肤干燥
  • 带状疱疹
  • 皮肤异常
  • 真菌性皮炎
  • 脓疱病
  • 单纯疱疹
  • 银屑病
  • 出汗
  • 荨麻疹
  • 水泡性皮疹
  • 痘痘
  • 毛发异常
  • 斑丘疹性皮疹
  • 指甲异常
  • 皮肤癌
  • 皮肤变色
  • 皮肤增厚
  • 视力异常
  • 耳痛
  • 眼异
  • 味觉障碍
  • 听力损失
  • 结膜充血
  •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
  • 眼痛
  • 眼底微出血
  • 视网膜静脉血栓
  • 味觉丧失
  • 尿路感染
  • 排尿障碍
  • 阳痿
  • 尿失禁
  • 阴道念珠菌症
  • 乳房疼痛
  • 月经异常
  • 多尿症
  • 尿潴留
  • 膀胱炎
  • 射精异常
  • 阴茎肿胀
  • 女性化乳腺
  • 夜尿症
  • 肾盂肾炎
  • 阴囊肿胀
  • 频尿
  • 紧迫性尿失禁
  • 尿异常
  • 舌麻痹
  • 血清肌酸激酶增加
  • 横纹肌溶解
  • 急性肾衰竭
  • 荨麻疹
  • 过敏反应
  • 脱发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水肿
  • 高血糖
  • 低血糖
  • 乳腺肥大
  • 胸痛
  • 毒性表皮坏死溶解
  • 嗜酸性细胞增加
  • 伴随全身症状的药物皮疹
  • 肝功能检查值升高
  • 多形性红斑
  • 摔倒
  • 全身水肿
  • 女性化乳腺症
  • 幻觉
  • 肝炎
  • 包括全身反应的过敏反应
  • 低钠血症
  • 黄疸
  • 意识丧失
  • 舞蹈病与肌张力失调
  • 运动障碍
  • 肌肉张力异常
  • 肝脏型肌肉痉挛症
  • 心悸
  • 胰腺炎
  • 性功能障碍
  • 皮肤粘膜综合症
  • 血小板减少症
  • 耳鸣
  • 尿失禁
  • 不安
  • 失眠
  • 恶心
  • 疼痛
  • 出汗
  • 颤抖
  • 头痛
  • 异常感觉
  • 倦怠感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和湿气进入,保存温度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下。 这样存放可保持药物效果,防止变质。

外观·包装

外观

内含白色或浅灰色粉末的上下白色硬胶囊

包装单位

30粒/瓶,3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需要医学判断的内容,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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