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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12.77mg
片剂 · 处方药
(株)希尔斯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1901823 · 批准 2019.03.26 · 医保编码 689000540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等)及强迫障碍
本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惊恐障碍(包括有无广场恐惧症)、社交焦虑症(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症和强迫症。
尚未确立每日剂量超过20mg时的安全性。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最多20mg。如拟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应至少间隔1周后再增量。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至少进行6个月的药物治疗。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惧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连续服用1周后增至每日10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最多20mg。 最大疗效约在3个月后显现。对于惊恐障碍,本品连续用药超过10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每日5mg,或增至每日最多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病程呈慢性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长期治疗研究;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考虑长期治疗。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效益。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至少用药1周后可增至每日最多20mg。 对在12周开放给药期间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每日给予20mg,至少持续6个月。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长期治疗的效益。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最多20mg。 对在16周开放给药期间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长期给药试验,每日给予10mg或20mg,至少持续24周。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为确保症状得到缓解,应给予足够长时间的治疗;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其对每位患者的效益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 < 30㎖/min)应慎用。 3) 肝功能不全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每日5mg,前2周服用。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每日10mg。 4) 停药 停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至少在1-2周内逐渐减量。 5) 为治疗精神疾病而转换使用MAO抑制剂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并开始使用本品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天。反之,若要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用本品后至少间隔14天。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由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增加,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得开始使用本品。对于需要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或需要更紧急地治疗精神疾病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患者应在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后2周,或最后一次给药后24小时(以较早者为准)内监测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在最后一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经非静脉途径(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给予亚甲蓝制剂,或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不超过1mg/kg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本药物是用于治疗主要抑郁症等精神科疾病的抗抑郁药。 本药可能增加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18-24岁)中的自杀冲动或自杀行为风险,因此在对这一年龄段患者用药时必须谨慎评估。 本药可能与某些药物一起使用时带来风险,因此对正在服用MAO抑制剂或皮莫齐特、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的患者,不应给予本药物。 有青光眼病史或闭角型青光眼的患者需谨慎使用该药,因为本药可能会扩大瞳孔并增加眼内压。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焦虑、烦躁、失眠、侵略性、自杀意念等精神状态变化,因此患者及其监护人应仔细观察这些变化。 突然停止用药可能会引发头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可能导致心律失常或QT间期延长,因此有心脏疾病或正在服用相关药物的患者需谨慎。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在使用本药时可能对新生儿产生影响,因此必须咨询医生。 本药对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或老年人需要调剂剂量,对于正在控制血糖的糖尿病患者也需特别注意。 在服用本药期间,应避免饮酒,并在开车或操作机械时需格外小心。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胃肠道不适、心律失常等,需立即就医。 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因此不建议在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封闭容器中,以保护其免受空气和湿气的影响,建议在1到30摄氏度的室温下保存。 这样保存可以保持药物的效果并防止变质。
白色长方形薄膜包衣片
30片/瓶,100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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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希尔斯制药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6.39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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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制药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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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钟根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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