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普尔纳唑胶囊50毫克(氟康唑)

普尔纳唑胶囊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口服 · 静脉注射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株)中汉制药
外观
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充填白色粉末
包装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3059 · 批准 2018.07.24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真菌感染(念珠菌、隐球菌、癣等),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制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疗程。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14-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患者可增至每日1次10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一次给予本品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确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一次给予本品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确定,通常至少使用6 ~ 8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予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预计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甲癣:每周1次,每次150 mg,持续使用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手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脚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而异,并可能随年龄变化。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仍会残留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和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使用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使用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400 mg。 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口咽念珠菌病:首日给予本品6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为预防复发,应至少使用2周。 食管念珠菌病:首日给予本品6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至少使用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使用至少2周。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6-12 mg/kg体重。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确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首日给予本品12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仍需继续治疗10-12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10 mg以下剂量时,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制剂,以确保剂量准确。

成分

生产厂家
(株)中汉制药

功效・作用

治疗真菌感染(念珠菌、隐球菌、癣等),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 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部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病,皮肤粘膜感染,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尿路感染,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病,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疗法,骨髓移植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真菌感染,手足癣,脚气,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物用于急性或复发性念珠菌病,包括口腔、咽部、食道、支气管及肺的念珠菌感染和皮肤及粘膜念珠菌病的治疗。此外,还可用于治疗念珠菌血症及全身性侵袭性念珠菌感染,对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和隐球菌病有效。AIDS患者可使用本药物做隐球菌病复发的维持治疗。同时,对于因细胞毒性化疗或放射治疗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也具有帮助。最后,本药物可用于治疗手足癣、脚气、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多种皮肤真菌感染。本药物有效地帮助治疗和预防各种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给药途径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制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疗程。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14-30日;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患者可增至每日1次100 mg。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通常首日一次给予本品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确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一次给予本品400 mg,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200-400 mg。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真菌学反应确定,通常至少使用6 ~ 8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本品每日1次,每次200 mg,长期持续使用。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本品每日1次给予50-400 mg。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或预计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推荐每日1次400 mg。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甲癣:每周1次,每次150 mg,持续使用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未感染的新指甲长出)。新手指甲通常需要3-6个月长出,脚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因人而异,并可能随年龄变化。长期治疗成功后,有时指甲仍会残留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和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本品每日1次,每次50 mg,或每周1次,每次150 mg,连续使用2-4周。但足癣根据病情可能需要使用6周。花斑癣每日1次,每次50 mg,连续使用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首日给予常规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规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规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应在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规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400 mg。 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口咽念珠菌病:首日给予本品6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为预防复发,应至少使用2周。 食管念珠菌病:首日给予本品6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3 mg/kg体重。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至少使用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使用至少2周。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给予6-12 mg/kg体重。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和医学判断确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首日给予本品12 mg/kg体重,次日起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每日1次12 mg/kg体重。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仍需继续治疗10-12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每日1次给予6 mg/kg体重。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予10 mg以下剂量时,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制剂,以确保剂量准确。

注意事项

本药不应在特定患者中使用。 例如,对本药物或相似药物过敏,或正在怀孕或哺乳的女性不应服用本药物。 同时,正在服用与本药物有严重相互作用的一些药物的患者也不应给予。 本药物含有乳糖,因此有无法消化乳糖的遗传病患者不应服用。 肾脏或肝功能不佳的患者、心脏病患者或有心律不齐风险的患者使用本药物需谨慎。 特别是,本药物可能会对心脏跳动产生影响,因此需仔细监测心脏状况。 此外,本药物强烈抑制某些酶,可能会改变其他药物的效果,因此对合并用药需特别小心。 本药一般耐受良好,但偶尔可能出现血液异常、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皮疹、消化不良、头痛、眩晕等副作用。 严重肝损伤或心律失常的情况也有偶尔报告,因此如出现异常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生。 使用本药期间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肝、肾功能检查较为合适。 孕妇服用本药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故应避免使用,育龄女性在服用期间及停药后一个月内应采取避孕措施。 正在哺乳的女性也最好不服用本药。 本药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可能引发头晕或癫痫等,因此需特别注意。 过量服用时可能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并应立即在医院接受适当治疗。 本药主要通过尿液排泄,因此,足够的液体摄入和必要时的血液透析可有所帮助。

副作用

  • 无颗粒细胞减少症
  • 白细胞减少症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低血小板症
  • 过敏性休克
  • 血管性水肿
  • 高甘油三酯血症
  • 高胆固醇血症
  • 低钾血症
  • 失眠
再查看 48 项症状
  • 嗜睡
  • 头痛
  • 发作
  • 头晕
  • 感觉异常
  • 味觉异常
  • 颤抖
  • 眩晕
  • Torsade de pointes
  • QT延长
  • 腹痛
  • 腹泻
  • 恶心
  • 呕吐
  • 消化不良
  • 腹胀
  • 口干
  • ALT增加
  • AST增加
  •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加
  • 胆汁淤积
  • 黄疸
  • 胆红素增加
  • 肝毒性
  • 肝功能衰竭
  • 肝细胞坏死
  • 肝炎
  • 肝细胞损伤
  • 皮疹
  • 瘙痒
  • 荨麻疹
  • 出汗增加
  • 药物性皮疹
  • 中毒性表皮坏死症
  •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 急性泛发性丘疹性脓疱症
  • 脱屑性皮炎
  • 面部水肿
  • 脱发
  •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的药物反应
  • 肌肉疼痛
  • 疲劳
  • 倦怠
  • 无力
  • 发热
  • 肾上腺功能不全
  • 幻觉
  • 精神偏执行为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贮存于密闭容器中,以免受到空气或湿气的影响,建议在1到30度的室温中储存。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天蓝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充填白色粉末

包装单位

30胶囊/瓶,100胶囊/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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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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