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桑0.3%滴眼液(透明质酸钠)(一次性)
透明质酸钠 3mg
滴眼液 · 处方药
(株)惠美迪斯
品目基准编码 201800137 · 申报 2018.01.09 · 医保编码 683101421
改善结膜上皮障碍(内因性、外因性)
本药用于因干燥综合症、皮肤粘膜眼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干眼症等内因性疾病引起的结膜上皮障碍,以及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隐形眼镜佩戴等引起的外因性结膜上皮障碍。
0.1%、0.3%制剂每次1滴,日滴5~6次。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通常给药0.1%制剂,在重症疾病等情况下效果不足时,给药0.3%制剂。
本药不适用于对蛋白质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使用时可能会出现眼睛瘙痒、刺激感、充血、结膜炎、角膜障碍、异物感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应停止使用并接受适当治疗。 偶尔会出现眼屎或眼部疼痛,需注意。 此外,可能会出现眼睑炎或皮炎,如有此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与类固醇制剂、眼干燥治疗药物、抗菌药、青光眼药物、抗过敏药物、白内障药物、非类固醇抗炎镇痛药等同时使用时,可能会更频繁地出现不良反应,因此需要谨慎联用。 本药不应与其他滴眼剂同时使用,如果必须同时使用,应先滴其他滴眼剂,30分钟后再滴本药。 使用时仅供滴眼使用,注意容器尖端不要接触眼睑或睫毛。 一次性产品首次使用时应丢弃1~2滴,不要共用,开封后需丢弃剩余药液。 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存放在阴凉的地方。 此外,为避免误用并保持药物质量,不得转移至其他容器中。
眼睑瘙痒(眼睑瘙痒)、眼刺激感、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屎、眼球疼痛、眼睑炎、眼睑皮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的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湿气进入,保存温度应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 这样可以有效保持药物的效果,防止变质。
无色透明的液体装在无色透明的塑料容器中的滴眼剂
0.5mL/管 × 60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3mg
滴眼液 ·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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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新风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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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东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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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李延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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