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尼波滕口服液(苹果酸瓜氨酸)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株)比博存制药
品目基准编码 201604896 · 申报 2016.08.10
功能性乏力的辅助治疗
用于功能性虚弱的辅助治疗。
成人:以苹果酸瓜氨酸计,每次1g,每日3次。 但不得连续用药超过4周。
儿童(6岁以上):以苹果酸瓜氨酸计,每次1g,每日2次。
本药不应让6岁以下儿童使用。 孕妇应避免使用本药,因其安全性尚未完全确认,怀孕期间应尽量避免使用。 哺乳期妇女也应避免使用本药。没有资料表明此药是否会通过母乳对婴儿产生影响。 若服用一个月症状仍未改善,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本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法和剂量服用。 儿童服用时,需由监护人直接指导和监督。 在开始用药初期,偶尔会出现消化不适或轻微胃肠障碍,因此应予以注意。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接触的安全地点,应保持在原包装容器内,搬移至其他容器可能导致药物质量下降或误用,因此务必放回原装容器并闭紧盖子保存。
轻度胃肠道疾病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以防止接触空气或湿气。存放温度应保持在1度到30度之间的室温,以确保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铝箔包装或棕色塑料瓶装的无色或浅黄色橙香液体
20毫升/瓶,3瓶/箱[20毫升/瓶],9瓶/箱[20毫升/瓶],30瓶/箱[20毫升/瓶],21瓶/箱[20毫升/瓶],5瓶/箱[20毫升/瓶]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株)比博存制药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太极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庆南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0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株)Nexpharm Korea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光东制药有限公司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大元制药(股)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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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品信息基于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供的药品信息。
有关准确的用法用量及使用方法,请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