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信息摘要
功效・作用
本药物用于诊断或治疗散瞳和调节麻痹。
服用方法
每日1 - 2滴1次点眼。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注意事项
本药物不应用于患有原发性青光眼或闭角型青光眼等眼压升高疾病的患者。 对本药物成分或阿托品过敏的患者也不得服用。 患有重症肌无力的患者使用本药物可能会加重症状,因此不应给予。 因心力衰竭导致心脏快速跳动的继发性心动过速患者亦应避免使用本药物。 对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也应避免使用。 有锥形角膜等角膜异常的患者、唐氏综合症患者、脑损伤儿童、高龄者、婴幼儿和儿童,以及有发热或可能暴露在炎热环境中的患者,需谨慎使用。 使用本药物时,可能会罕见地出现幻觉或头晕等精神神经系统症状。 恶心、呕吐、口干等消化道副作用也可能发生。 血压升高或心跳加快的症状、血管充血等循环系统副作用可能出现。 可能会有短暂的眼痛或灼热感,长期使用可导致结膜炎、眼刺激、充血、对光敏感性增加。 面部潮红、水肿、湿疹性皮炎等皮肤相关副作用也有报告。 在瞳孔扩大期间,应避免驾驶或进行危险作业,并应保护眼睛,以免对明亮光线产生敏感。 注意避免药物沾到儿童或看护者的手上,滴眼后务必洗手。 为防止药物在全身过度吸收,滴眼后应使用手指按压眼周2~3分钟。 为预防闭角型青光眼的发生,需检查眼球前房角深度。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氯噻吨类药物、抗组胺药物同用时,本药物的效果可能会增强,因此应谨慎使用。 怀孕期间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明确,仅在必要情况下使用,哺乳期女性也应谨慎使用,因为药物可能会通过母乳排出。 特别是在儿童使用本药物时,需要更加注意。 如发生过量,可能出现胡言乱语、焦躁、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昏迷,因此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物仅可用于眼科,不得用作注射剂。 在滴眼时注意不要让容器出口直接接触眼睛,并建议不要与他人共用,以防止污染。 药物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存放在凉爽干燥处。 此外,将药物转移到其他容器中可能会导致误用风险和质量降低,因此必须保存在原包装中。
副作用
精神神经系统:幻觉、头晕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口渴 循环系统:血压升高、心悸、血管充血 眼睛:短暂的眼痛和灼热感、囊性结膜炎、眼刺激感、结膜充血、对光敏感性增加 其他:面部潮红、水肿、渗出、湿疹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