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尼克斯3点眼液(透明质酸钠)(一次性)
透明质酸钠 3mg
滴眼液 · 处方药
休恩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基准编码 201309995 · 申报 2013.10.31 · 医保编码 670607941
改善眼结膜上皮损害(内源性、外源性)
本药用于干燥综合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干眼症等内源性疾病导致的眼结膜上皮损害,以及术后、药物副作用、外伤、隐形眼镜佩戴等外源性原因引起的眼结膜上皮损害。
0.1%、0.3%剂型一次1滴,每日点眼5~6次。 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通常使用0.1%制剂,如果在重症疾病等情况下效果不足,则使用0.3%制剂。
本药不得用于对蛋白质成分过敏的患者。 可能出现眼部瘙痒、刺激感、充血、结膜炎、角膜损害等症状,如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接受适当治疗。 此外,偶尔可能会出现眼屎或眼痛,因此需要小心。 有时可能出现眼睑炎或皮炎,如出现症状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治疗。 本药与类固醇制剂、眼干治疗剂、抗菌剂等联合使用时,副作用发生率可能更高,因此在联合使用时应谨慎。 请勿与其他点眼剂同时使用,如必须同时使用,建议间隔约30分钟使用。 本药为专门用于眼部的点眼产品,使用时应注意容器末端不得接触眼睑或睫毛。 一次性产品的前1-2滴应丢弃,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剩余药物应丢弃。 为避免药液污染,建议避免共同使用。 应储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在阴凉处保存。 为保证质量,不应转移到其他容器中。
眼睑瘙痒(眼睑瘙痒)、眼刺激感、结膜炎、充血、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异物感、眼屎、眼痛、眼睑炎、眼睑皮炎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以防空气进入,建议在1至30度的常温下保存。 这样保存可以维持药效较长时间。
无色透明液体装在无色透明塑料容器中的点眼剂
0.5mL X 30管, 0.5mL X 60管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透明质酸钠 3mg
滴眼液 · 处方药
休恩斯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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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质酸钠 1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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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质酸钠 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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