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格斯液(苹果酸瓜氨酸)
苹果酸瓜氨酸 10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株)Nexpharm Korea
品目基准编码 200906476 · 申报 2009.08.21
功能性乏力症的辅助治疗
本药用于功能无力症的辅助治疗。
成人:以苹果酸瓜氨酸盐计,每次1g,每日3次,用水稀释后服用。 但不得连续用药超过4周。
儿童(6岁以上):以苹果酸瓜氨酸盐计,每次1g,每日2次,用水稀释后服用。
本药不适用于6岁以下儿童。怀孕女性最好不要服用本药,因其安全性尚未完全确认,需要谨慎。哺乳期女性也建议不服用本药。服药一个月后症状未改善时,务必咨询医生或药师。必须准确遵循规定的用法和剂量服用。给儿童用药时,监护人必须进行指导和监督。服药初期可能会出现轻微的胃肠不适,应予以注意。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安全地方。如果将药物从原包装取出存放在其他容器中,可能会导致误用或质量下降,因此务必储存在原包装中,并盖紧保存。
轻度胃肠道不适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本药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以防空气或潮湿接触。存放温度应在1度到30度之间,避免过热或过冷,最佳为室温。
含有橙子香味的无色或浅黄色液体,装在铝箔袋中
10mL x 36包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苹果酸瓜氨酸 10g
溶液剂 · 非处方药
(株)Nexpharm Korea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太极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株)韩国药业
苹果酸瓜氨酸 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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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南制药(株)
苹果酸瓜氨酸 1g
非处方药
光东制药有限公司
苹果酸瓜氨酸 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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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制药(股)
苹果酸瓜氨酸 10g
非处方药
JW中外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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