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塞罗卡巴片(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塞罗卡巴片(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处方药片剂
成分・含量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12.77mg / 1片
生产/进口商
三真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
30片/瓶, 100片/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811020 · 申报 2008.11.17 · 医保编码 64780291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及强迫障碍
使用对象
成人
成人剂量
对于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增量间隔应至少为1周。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继续药物治疗至少6个月。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连续给药1周后增至1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 约3个月后可达到最大疗效。本品用于治疗惊恐障碍时,超过10周的长期给药,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1日5mg或增至1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的长期治疗研究持续了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进行考虑。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效用。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定义的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进行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给药至少1周后可增至1日最大20mg。 对经12周开放给药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每日给予20mg、至少持续6个月的长期给药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长期治疗的效用。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 对经16周开放给药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每日给予10mg或20mg、至少持续24周的长期给药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应持续给药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症状改善;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效用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 (CLCR < 30㎖/min) 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连续给药最初2周。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10mg。 4) 停药 停止使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发生停药症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 5)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止本品给药后至少经过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地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自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起2周内,或自末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先到者为准),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本品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成分

生产厂家
三真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重度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惊恐、社交焦虑等)及强迫障碍

  • 重度抑郁症、广场恐惧症、恐慌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多种精神健康问题,包括重度抑郁症、恐慌障碍、社交焦虑障碍(社交恐惧症)、广泛性焦虑障碍、强迫症等。它可以帮助缓解各疾病的症状,从而改善患者的日常生活和整体生活质量。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对于超过1日20mg的剂量,其安全性尚未确立。 本品每日1次于早晨或晚上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1) 成人 (1) 重度抑郁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如需将本品剂量增至20mg,增量间隔应至少为1周。 一般而言,抗抑郁药需要2-4周才能起效。症状消失后,为确保疗效,仍需继续药物治疗至少6个月。 (2) 伴或不伴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连续给药1周后增至1日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 约3个月后可达到最大疗效。本品用于治疗惊恐障碍时,超过10周的长期给药,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过系统研究。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每位患者,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3) 社交焦虑障碍: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通常需要2-4周才能改善症状。此后,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减至1日5mg或增至1日最大20mg。 社交焦虑障碍是一种呈慢性病程的疾病,为确保疗效,建议持续治疗12周。对有反应的患者进行的长期治疗研究持续了6个月;为预防复发,应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进行考虑。应定期重新评估长期治疗的效用。 社交焦虑障碍是针对特定障碍的明确定义的诊断术语,不应与过度害羞混淆。仅当社交焦虑障碍显著妨碍职业和社交活动时,才进行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与认知行为疗法的比较尚未进行评估。药物治疗是整体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4) 广泛性焦虑障碍: 初始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给药至少1周后可增至1日最大20mg。 对经12周开放给药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每日给予20mg、至少持续6个月的长期给药试验。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本品对每位患者长期治疗的效用。 (5) 强迫症: 常用剂量为1日1次10mg。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最大20mg。 对经16周开放给药治疗后有反应的患者,进行了每日给予10mg或20mg、至少持续24周的长期给药试验。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应持续给药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症状改善;长期使用本品时,应定期重新评估对每位患者的效用及给药剂量。 2) 肾功能损害患者 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 (CLCR < 30㎖/min) 应慎用。 3) 肝功能损害患者 建议初始剂量为1日5mg,连续给药最初2周。根据患者的反应,可增至1日10mg。 4) 停药 停止使用本品时,为避免可能发生停药症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减量。 5) 与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转换相关的事项 停止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后,开始本品治疗时,两者之间应至少间隔14日。反之,若开始使用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MAO抑制剂,应在停止本品给药后至少经过14日。 6) 利奈唑胺或亚甲蓝等其他MAO抑制剂 正在接受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患者,不应开始使用本品,因为这会增加血清素综合征的风险。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等其他干预措施、或需要更紧急地治疗精神疾病状态的患者,应考虑给药。 正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若没有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的替代药物,且判断对特定患者而言,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治疗的获益大于血清素综合征风险,则可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自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起2周内,或自末次给药后24小时内(以先到者为准),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清素综合征症状。 自末次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蓝制剂24小时后,可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非静脉给药(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亚甲蓝制剂,或以不超过1mg/kg的剂量静脉注射本品时的风险尚不明确。 尽管如此,临床医生仍应了解此类用法可能出现血清素综合征急症症状。

注意事项

本药可能增加罹患自杀冲动或行为的风险,特别是在有重度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年人中,因此在向该年龄段患者给药时,应谨慎判断。 本药不得与某些药物合用,尤其是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派莫齐特、以及其他诱发QT间期延长药物的患者。 有青光眼病史或闭角型青光眼的患者应谨慎用药,因为本药的散瞳作用可能导致眼压升高。 在用药初期的1~2周内,可能出现焦虑、失眠、颤抖、恶心等多种不良反应,这些症状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 在用药期间,可能会出现抑郁症症状恶化、自杀冲动、攻击性等异常行为变化,因此患者及其家属应密切观察。 突然停药可能会引发眩晕、焦虑、睡眠障碍等戒断症状,因此应根据医生的指示逐渐减少剂量。 本药可能延长与心跳相关的QT间期,因此有心脏疾病或正在服用相关药物的患者在用药前可能需要做心电图检查。 妊娠或哺乳的女性在服用本药时可能会影响新生儿,因此必须在与医生咨询后用药,并且如在哺乳期间建议停止哺乳。 老年患者应从较低剂量开始,并在增量时要谨慎,糖尿病患者应注意可能出现的血糖控制变化。 本药通常不会对驾驶或机械操作产生重大影响,但可能会因个人差异对精神功能产生影响,因此应注意。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中枢神经系统、胃肠道、心血管症状,应立即就医并进行适当治疗。 本药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避免移至其他容器,以防影响药物质量。

副作用

  • 血小板减少症
  • 过敏反应
  • 不适当的抗利尿激素分泌
  • 高泌乳素血症
  • 食欲减退
  • 食欲增加
  • 体重增加
  • 体重减少
  • 低钠血症
  • 食欲不振
再查看 110 项症状
  • 焦虑
  • 坐立不安
  • 异常梦境
  • 性欲减退
  • 性无能
  • 牙齿磨损
  • 烦躁
  • 神经敏感
  • 惊恐发作
  • 迷糊状态
  • 攻击
  • 疑似身份障碍
  • 幻觉
  • 躁动症
  • 自杀念头
  • 自杀行为
  • 失眠
  • 嗜睡
  • 头晕
  • 知觉异常
  • 颤抖
  • 味觉障碍
  • 睡眠障碍
  • 晕厥
  • 血清素综合征
  • 运动障碍
  • 动作不协调
  • 痉挛
  • 精神运动性不安
  • 坐立不安症
  • 瞳孔放大
  • 视觉障碍
  • 耳鸣
  • 心动过速
  • 心动过缓
  • 心电图QT延长
  • 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
  • 室性心律不齐
  • 体位性低血压
  • 鼻窦炎
  • 深呼吸
  • 鼻出血
  • 恶心
  • 腹泻
  • 便秘
  • 呕吐
  • 口渴
  • 胃肠道出血
  • 肝炎
  • 肝功能检查异常
  • 出汗增多
  • 荨麻疹
  • 脱发
  • 皮疹
  • 瘙痒
  • 斑点出血
  • 血管性水肿
  • 关节痛
  • 肌肉痛
  • 横纹肌溶解
  • 尿潴留
  • 射精障碍
  • 勃起功能障碍
  • 子宫出血
  • 月经过多
  • 乳汁漏出
  • 产后出血
  • 疲劳
  • 发热
  • 水肿
  • 头痛
  • 口干症
  • 腹痛
  • 消化不良
  • 肠炎
  • 感觉异常
  • 咳嗽
  • 哮喘
  • 呼吸困难
  • 骨折
  • 心悸
  • 高血压
  • 麻痹
  • 髓外障碍
  • 偏头痛
  • 胸痛
  • 震颤
  • 口干
  • 频尿
  • 镇静
  • 胃灼热
  • 焦虑
  • 幻视
  • 口干症
  • 戒断症状
  • 头晕
  • 睡眠障碍
  • 焦虑
  • 颤抖
  • 迷糊
  • 出汗
  • 头痛
  • 腹泻
  • 心悸
  • 情绪不稳定
  • 过敏性
  • 视觉障碍
  • 低钾血症
  • 低镁血症
  • 持续性性功能障碍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建议的存储温度为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这样可以保持药效更长时间。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椭圆形薄膜涂层片

包装单位

30片/瓶, 100片/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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