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尤尼康唑胶囊(氟康唑)

尤尼康唑胶囊(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优尼美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上部为白色粉末填充,底部为淡蓝色的胶囊制剂
包装
30粒/瓶, 100粒/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200302486 · 申报 2003.03.25 · 医保编码 64950282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真菌病(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癣等),预防感染和复发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以氟康唑计,单次口服150 mg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以本品计,50 mg,每日1次,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以本品计,50 mg,每日1次,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以本品计,50 mg,每日1次,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100 mg,每日1次。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以本品计,第1天单次给予400 mg,从第2天起给予200 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400 mg,每日1次。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以本品计,第1天单次给予400 mg,从第2天起给予200-400 mg,每日1次。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给药6 ~ 8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以本品计,给予200 mg,每日1次,长期服用。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所致中性粒细胞减少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真菌感染的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以本品计给予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给予400 mg,每日1次。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增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甲癣每周给予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长出未受感染的新指甲)。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会有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以本品计,给予50 mg,每日1次,或150 mg,每周1次,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程可能需要给药6周。 花斑癣给予50 mg,每日1次,连续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1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第1天给予常用剂量,从第2天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口咽念珠菌病:以本品计,第1天给予6 mg/kg体重,从第2天起给予3 mg/kg体重,每日1次。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食管念珠菌病:以本品计,第1天给予6 mg/kg体重,从第2天起给予3 mg/kg体重,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12 mg/kg体重,每日1次。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至少继续给药2周。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给予6-12 mg/kg体重,每日1次。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以本品计,第1天给予12 mg/kg体重,从第2天起给予6 mg/kg体重,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12 mg/kg体重,每日1次。应在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给予6 mg/kg体重,每日1次。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需要给予10 mg以下剂量时,为准确调整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优尼美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真菌病(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癣等),预防感染和复发

  • 急性阴道酵母菌病、复发性阴道酵母菌病、口咽感染、食道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酵母菌尿症、皮肤粘膜酵母菌症、慢性萎缩性口腔酵母菌病、口腔内疼痛、酵母菌血症、播散性酵母菌病、侵袭性酵母菌感染、全身酵母菌病、隐球菌脑膜炎、肺感染、皮肤感染、隐球菌病、真菌感染风险、手部真菌感染、脚趾甲真菌感染、脚气、体癣、股癣、汗斑、皮肤酵母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酵母菌感染等粘膜真菌感染。同时,能够有效治疗正常免疫功能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在口腔、食道、支气管、肺、泌尿系统及皮肤粘膜上发生的各种酵母菌病。可应用于酵母菌血症和播散性酵母菌病,以及腹膜或心内膜等全身性的侵袭性酵母菌感染。此外,本药在免疫力低下患者中对治疗和预防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病具有重要作用。对于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骨髓移植等导致的免疫低下状态下的真菌感染预防也有帮助。最后,对于甲癣、脚气、体癣、股癣、汗斑等皮肤真菌感染治疗也有效。因此用于改善多种类型的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阴道念珠菌病:以氟康唑计,单次口服150 mg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以本品计,50 mg,每日1次,给药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以本品计,50 mg,每日1次,给药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阴道念珠菌病外,包括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以本品计,50 mg,每日1次,给药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至100 mg,每日1次。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以本品计,第1天单次给予400 mg,从第2天起给予200 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至400 mg,每日1次。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以本品计,第1天单次给予400 mg,从第2天起给予200-400 mg,每日1次。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给药6 ~ 8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以本品计,给予200 mg,每日1次,长期服用。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所致中性粒细胞减少而有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真菌感染的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以本品计给予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等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给予400 mg,每日1次。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开始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增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 1周。 甲癣每周给予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长出未受感染的新指甲)。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通常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及年龄而异。长期给药成功治疗后,手指甲、脚趾甲有时仍会有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以本品计,给予50 mg,每日1次,或150 mg,每周1次,连续2-4周。但足癣根据病程可能需要给药6周。 花斑癣给予50 mg,每日1次,连续2-4周。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常用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1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第1天给予常用剂量,从第2天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透析日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不得超过最大剂量400 mg。 尚未确立本品用于出生后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口咽念珠菌病:以本品计,第1天给予6 mg/kg体重,从第2天起给予3 mg/kg体重,每日1次。为预防复发,应至少给药2周。 食管念珠菌病:以本品计,第1天给予6 mg/kg体重,从第2天起给予3 mg/kg体重,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12 mg/kg体重,每日1次。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至少继续给药2周。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给予6-12 mg/kg体重,每日1次。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隐球菌性脑膜炎:以本品计,第1天给予12 mg/kg体重,从第2天起给予6 mg/kg体重,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反应增至12 mg/kg体重,每日1次。应在脑脊液培养结果转阴后继续治疗10-12周。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给予6 mg/kg体重,每日1次。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成人肾功能损害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需要给予10 mg以下剂量时,为准确调整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不得用于特定患者。例如,对本药或类似成分过敏、妊娠或哺乳期女性不得服用本药。 此外,正在服用特定其他药物的患者也不得同时使用本药。特别是与心脏相关的药物或可能引起特定副作用的药物应避免合用。 本药含有乳糖,因此乳糖不耐症或某些遗传代谢障碍的患者应避免服用。 在使用本药时,肾或肝功能不良的患者、心脏疾病患者及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必须特别小心使用。本药可能损害肝功能,因此可能需要定期检查肝功能。 本药通常安全使用,但也可能出现血液异常、过敏反应、肝损伤、皮肤皮疹、消化系统不良反应、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等多种副作用。如果发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咨询医疗人员。 本药可能与多种药物相互作用,因此如果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一定要告知医疗人员。与某些药物同时服用可能会影响本药的效果或增加副作用的风险。 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在服用本药之前,必须与医疗人员沟通,并且在服用期间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此外,哺乳期女性最好不服用本药。 儿童,特别是小于6个月的婴儿的安全性未明确证实,必须谨慎使用,仅在必要时使用。 在服用期间,操作驾驶或机器时可能会出现头晕或癫痫,因此需要注意。 过量服用可能会出现幻觉或异常行为,因此应立即就医以获得适当治疗。根据需要可能会实施洗胃或血液透析等治疗。

副作用

无颗粒细胞减少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可能对空气和湿气敏感,因此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存储温度应保持在1度至30度之间的室温。

外观·包装

外观

上部为白色粉末填充,底部为淡蓝色的胶囊制剂

包装单位

30粒/瓶, 100粒/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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