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信息
胡纳唑胶囊50毫克(氟康唑)

胡纳唑胶囊50毫克(氟康唑)

处方药硬胶囊
成分・含量
氟康唑›50mg / 1粒
生产/进口商
汉米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
白色到浅棕色的内容物填充在上部浅青绿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
3胶囊/盒[3胶囊/PTPx1],100胶囊/瓶
许可状态
正常

品目基准编码 199902661 · 申报 1999.08.19 · 医保编码 643503980

核心摘要

主要用途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及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使用对象
成人 · 儿童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本品100 mg,每日1次。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次日起给予本品200 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本品400 mg,每日1次。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次日起给予本品200-400 mg,每日1次。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给予本品200 mg,每日1次,长期服用。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给予本品400 mg,每日1次。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1次,每次给予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受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不同而有所差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存在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或150 mg,每周1次,连续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给药6周。花斑癣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进行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确定儿童剂量,最大剂量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是,尚未确立对出生后6个月以内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至少应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给药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成分

生产厂家
汉米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作用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及皮肤真菌病,预防真菌感染及复发

  • 急性阴道念珠菌病,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咽感染,食管感染,非侵袭性支气管肺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粘膜感染,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口腔内疼痛,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系统感染,隐球菌脑膜炎,隐球菌肺感染,隐球菌皮肤感染,隐球菌病,真菌感染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指甲真菌病,趾甲真菌病,脚气,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
查看批准原文

本药用于治疗各种念珠菌病。对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口腔、咽、食管及支气管肺感染等黏膜念珠菌病治疗有效。此外,还用于治疗念珠菌血症等全身侵袭性念珠菌感染。适用于隐球菌脑膜炎及皮肤、肺等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治疗,以及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病复发预防维持治疗。对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及手足癣、脚癣、体癣、花斑癣等各种皮肤真菌感染的治疗有帮助。本药用于有效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剂量

药物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决定。 口服制剂吸收迅速且几乎完全,因此口服制剂(胶囊、干糖浆)与注射剂的给药剂量相同。 ○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氟康唑150 mg单次口服 2. 黏膜念珠菌病 1) 口咽念珠菌病: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7-14日;可根据医生判断延长给药时间。 2) 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由义齿引起的口腔疼痛):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日,并应同时对义齿进行局部消毒。 3) 其他黏膜念珠菌病(除外阴阴道念珠菌病以外的食管念珠菌病、非侵袭性支气管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皮肤黏膜念珠菌病等):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14-30日;对于难治性黏膜念珠菌病,可增加至本品100 mg,每日1次。 3. 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在内的全身性念珠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次日起给予本品200 mg,每日1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增加至本品400 mg,每日1次。给药疗程应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的隐球菌病:通常首日给予本品400 mg,次日起给予本品200-400 mg,每日1次。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真菌学反应决定,但通常至少应给药6 ~ 8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基础治疗后,给予本品200 mg,每日1次,长期服用。 6. 因细胞毒性化疗、放射治疗或骨髓移植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存在真菌感染风险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真菌感染预防:应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风险程度,给予本品50-400 mg,每日1次。对于全身性真菌感染风险极高的患者,例如骨髓移植患者,以及预计会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持续时间较长的患者,建议给予本品400 mg,每日1次。对于此类患者,应在预计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前5-6日开始给予400 mg;中性粒细胞计数升至1,000 cells/mm3以上后,仍应继续给予400 mg,持续1周。 7. 甲癣:每周1次,每次给予150 mg,直至手指甲、脚趾甲重新长出(直至未受感染的新指甲、趾甲长出)。新指甲长出通常需要3-6个月,脚趾甲则需要6-12个月;生长速度可能因人而异,并随年龄不同而有所差异。长期给药成功治愈后,有时指甲、趾甲仍可能存在损伤。 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腹股沟癣)、皮肤念珠菌病在内的皮肤真菌感染:通常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或150 mg,每周1次,连续2-4周。但足癣可能需要根据病情给药6周。花斑癣给予本品50 mg,每日1次,连续2-4周。 ○ 老年人 肾功能正常时,通常给予成人剂量;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50 mL/min以下),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肾功能损害患者 本品主要以原形经尿液排泄。仅给药一次时无需调整剂量;需要多次给药时,仅在给药首日给予常用剂量,从次日起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 50:常用剂量的100 % 肌酐清除率(mL/min) ≤50(未进行透析):常用剂量的50%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给予常用剂量的100% 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常用剂量的100%。未进行透析的日子,应根据肌酐清除率减量给药。

儿童剂量

通常根据成人剂量按以下标准确定儿童剂量,最大剂量不得超过400 mg。 成人剂量100 mg:儿童剂量3 mg/kg 成人剂量200 mg:儿童剂量6 mg/kg 成人剂量400 mg:儿童剂量12 mg/kg 但是,尚未确立对出生后6个月以内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参见使用注意事项)。 1. 口咽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为预防复发,至少应给药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6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3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至少给药3周,并在症状消失后继续给药至少2周。 3.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袭性念珠菌感染(腹膜、心内膜、肺、泌尿系统等):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12 mg。给药疗程根据临床反应及医学判断决定。 4. 隐球菌性脑膜炎:本品首日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从次日起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可根据患者反应增加至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12 mg。脑脊液培养呈阴性后,继续给药10-12周。 5. 为预防AIDS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患者完成初始治疗后,每日1次按体重每kg给予6 mg。 6. 肾功能损害儿童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按照与肾功能损害成人患者相同的标准延长给药间隔并减少剂量。给药剂量低于10 mg时,为准确控制剂量,应根据儿童的临床状况口服糖浆剂,或静脉注射注射剂。

注意事项

本药对某些患者不应使用。 例如,对本药或相似成分过敏的患者、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以及哺乳期女性不应服用本药。 此外,某些药物的联合使用可能会引发严重副作用,因此应避免同时服用。 对于肾功能或肝功能有问题的患者,以及有心脏病或电解质异常而有心律失常风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建议在使用前进行血液检查、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查,以及电解质检查。 本药能抑制肝酶,可能提高其他药物的浓度,因此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时需在专业人士的监督和剂量调整下进行。 在服用本药期间,可能会出现头痛、腹痛、腹泻、皮疹等副作用,偶尔还会出现肝损伤或心律不齐等严重不良反应。 孕期使用本药可能对胎儿有害,因此应避免,哺乳期女性也应避免服用本药。 关于儿童,特别是6个月以下婴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仅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谨慎使用。 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可能会出现眩晕或癫痫,因此需特别注意。 过量服用时可能表现为幻觉或异常行为,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并接受适当治疗。

副作用

无颗粒性白血球减少症

并非所有人都会出现,且因人而异。

贮藏方法

本药应保存在密封容器中,避免空气或湿气进入,重要的是避免阳光直射,并保存在阴凉处的室温下。

外观·包装

外观

白色到浅棕色的内容物填充在上部浅青绿色、下部白色的硬胶囊中

包装单位

3胶囊/盒[3胶囊/PTPx1],100胶囊/瓶

相同成分药品

即使成分相同,含量、剂型和使用方法也可能不同。

即使成分相同,用量和使用方法也可能因含量和剂型而异。更换正在服用的药物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

关于该药品的问题

还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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