천사의나팔
어휴. 세상무섭네요~ 마약이 언제 어디서. 자신도 모르게 당할 수 있는경우네요..뉴스를 접해 알고 있었지만 다시한번 경각심을 일으키네요 잘봤어요 추천누르고갑니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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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壞人!!!
幸運的是,有人在旁邊幫忙照看著。
差點就出了大事了..
第一次見到的人給的飲料或零食請小心ㅠㅠ
請務必也對孩子們說一次
我聽說在學校前也有很多人分發點心。
去年四月三日下午十點左右,位於首爾江北區水流洞的一家啤酒屋。
洪某(21歲)與女朋友一起看電影,享受著「炸雞啤酒」(炸雞和啤酒)。
那個洪氏的眼睛裡出現了可疑的景象。
坐在洪先生旁邊的50多歲男性A先生,與兩名女性同坐一會兒後,暫時離開座位又獨自回來。然後,他從衣袖中取出裝有白色粉末的塑膠袋,偷偷將粉末倒入一名陪同女性的酒杯中。當時,兩名女性因去洗手間而離開座位。她們回來後,A先生便提議乾杯,讓她們喝光酒杯中的酒。
然而,首爾江北警察署調查結果顯示,A先生當時同行人酒杯中所含的白色粉末被證實為毒品成分。A先生在調查過程中否認指控,但警方已申請拘留令,指控其違反毒品管理法及涉嫌特殊傷害未遂。於2日被拘留的A先生四天後被移送檢察院。
警方掌握到,A先生事先準備了毒品,然後在即興會面中對首次見面的受害者犯下了罪行。警方表示:「這種藥物沒有任何味道和氣味,常被偷偷加入酒中,進行額外的犯罪。」
在與A先生的犯罪類似的案件中,有判處有期徒刑的案例。去年九月,仁川地方法院刑事7單獨文鍾哲法官以違反麻醉品管理法(迷幻藥)罪名,判處62歲的B先生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B先生因涉嫌在去年四月,在仁川東區的一家餐廳,秘密將含有毒品的酒灌給第一次見面的女性而被提起公訴。
警方於去年12月14日向洪先生頒發了感謝牌。洪先生在與中央日報的電話中表示:“這是在繁華市中心發生的事情,我至今仍不敢相信,”他還說:“不僅是我,任何其他人都會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