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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在女性酒杯中偷偷放药……被市民的敏锐眼睛抓住

哎呀..坏人!!!

幸好有旁边的人帮忙看着。

差点出了大事。

第一次见面的人给的饮料或零食要小心哦ㅠㅠ

请务必也对孩子们讲一次。

我听说在学校门口也经常有人分发零食。

 

 

 

去年四月三日下午十点左右,位于首尔江北区水流洞的一家啤酒屋。

洪某(21岁)与女朋友一起看电影,享受“炸鸡啤酒”。

那位洪氏眼中出现了可疑的景象。

 

坐在洪氏旁边的50多岁男性A先生,曾与两名女性同坐一会儿后离开座位,随后独自回来。然后,他从衣袖中拿出一个装有白色粉末的塑料袋,偷偷将粉末倒入一名女性的酒杯中。据说当时那两名女性正在上厕所离开了座位。当她们回来时,A先生邀请大家干杯,并让她们喝光酒杯里的酒。

然而,首尔江北警察署的调查结果显示,A先生当时同行者酒杯中的白色粉末被证实含有毒品成分。A先生在调查过程中否认指控,但警方以违反麻醉品管理法和涉嫌特殊伤害未遂的罪名申请了对A先生的逮捕令。被逮捕的A先生于两天前被送交检察机关。

警方了解到,A先生事先准备了毒品,然后在即兴会面中对首次见面的受害者实施了犯罪。警方表示:“这种药物没有任何味道和气味,常常被偷偷加入酒中,进行额外的犯罪。”

在类似A先生犯罪的案件中,有判决实刑的案例。去年九月,仁川地方法院刑事7单独审判员文钟哲判决被告B(62岁)违反麻醉药品管理法(迷幻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B先生因涉嫌在去年四月在仁川东区的一家餐厅,偷偷让第一次见面的女性饮用了掺有毒品的酒而被提起公诉。

警方于4月14日向洪先生颁发了感谢牌。洪先生在与《中央日报》的电话中表示:“这是发生在繁华街中心的事情,我至今仍难以置信,”他还说:“不仅是我,任何其他人也会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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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천사의나팔
    어휴.  세상무섭네요~
    마약이 언제 어디서. 자신도 모르게 당할 수 있는경우네요..뉴스를 접해 알고 있었지만 다시한번 경각심을 일으키네요 잘봤어요 추천누르고갑니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