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印度,一對夫婦倒退行走時被經過的轎車撞到而受傷
夫婦為何要在車上釘釘子(自己釘的)
3.1審法官決定每人支付100萬韓元,就此結束。
4. 保險公司什麼鬼話。上訴
5.2二審法官 一審法官 白癡嗎?監控車 無罪
6.夫妻方面我們上訴認為有罪。操
7. 最高法院,幹嘛拿這種東西來駁回
大約需要支付8,200萬元。
這種事件也被起訴,並在一審判決為有罪,
緊急心肺復蘇術難道就不會被控性騷擾嗎?
如果不幸遇到像一審法官那樣的混蛋
緊急心肺復蘇術也會被判有罪。
在韓國做一個正義的人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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