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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阻止性侵時,男友智商變成11歲……判處50年監禁減為27年……為什麼?

赫爾德經濟=羅恩正記者] 一名20多歲男子在二審中被大幅減刑,原因是他跟蹤一名住在單人房的女性企圖性侵,並試圖用利器殺害阻止他的受害女性的男友。

 

大邱高等法院第一刑事部(正成旭高等法院法官)於23日對涉嫌違反性犯罪處罰等相關法律(強姦等殺人)等罪名的A(29歲)先生的上訴案件,撤銷原判判處50年有期徒刑的判決,並判處27年有期徒刑。同時命令公開和通知其個人資料10年、限制其在兒童、青少年及殘障人士相關機構就業10年、以及在20年內強制佩戴定位追蹤電子裝置。

 

上訴法院認為,受害女性因手腕動脈被割斷且神經受損而受傷,受害男性因缺氧性腦損傷而造成永久性腦損傷障礙,但同時考慮到被告在調查階段已承認錯誤並表示反省、強姦行為在被制止後,逃跑至建築物走廊並與受害男性搏鬥的過程中,稍縱即逝地進行了強姦未遂的行為,以及被告為了受害男性支付了1億元的刑事保證金等因素。

 

另外,根據「檢察官的一審起訴意見及類似案件的量刑案例等」來看,一審法院對被告判處有期徒刑50年,作為法定最高刑,認為過於沉重,並說明了作出此判決的理由。

 

A先生被提起公訴,原因是去年5月在大邱北區一間單人房內,跟蹤正在回家的20多歲女性B,企圖用利器割傷其手腕並強姦她。據悉,他當時也闖入該單人房,並多次用利器刺傷B的男友C的臉部和頸部等部位,企圖殺害他,但未遂。

 

當時A先生身穿外送員制服,尋找犯罪目標時,發現了完全不認識的B先生並跟蹤他,進行了犯罪。由於這次犯罪,B先生的手腕神經受到損傷,C先生則因腦部受損,社會年齡僅11歲,日常生活也變得困難,獲得了永久性障礙。

 

在一審審判中,檢察官對A先生提出30年的有期徒刑,但法院罕見地判處最高50年的有期徒刑。A先生承認所有起訴事實,並表示「刑期太重」而提出上訴。

 

另一方面,對於當天的上訴判決,受害女性及其男友表示「懲罰太輕了。感到不公」,並提出抗議。

 

C先生氣憤地表示:「A先生方面只說有和解的意願,卻沒有真正達成和解。」他還說:「A先生的行為造成的傷害非常嚴重,且沒有得到妥善的賠償,感到非常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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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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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주재봉
    우리나라 에서는 공탁금을 전재산을 걸게하고 돈이 없으면 징역형을 살게해서 다시는 이런 미친짓을 하는 인간들이 안나와야 하는데 50년도 가볍은데 감형이라니 어이가 없네요 피해입은 분들은 잘못도 없이 이런일을 당했는데 반성했다는 이유로 감형 재판 담당하는 사람들 실망입니다 본인의 가족이 그랬다면 그런식으로 재판을 했을까요 진짜 잘못된 생각이예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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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성민
    공탁금도 필요 없고 그냥 징역 최대로
    때리면 음주운전.마약.성폭행 없을터인데
    참 답답한 나라구나!